作者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标题Fw: (LRG) Re: 请问一下水桶问题?
时间Tue Apr 10 20:21:42 2012
※ [本文转录自 joh 信箱]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标题: Re: 请问一下水桶问题?
时间: Sat Apr 7 21:16:33 2012
※ 引述《LRG (...)》之铭言:
: ※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 我没看到你备份文章
: : 我不知道你这样水桶我和其他人是什麽意义?
: : 至少拿出来可以吗?
: 就违反版规阿
: 要什麽意义?
最後我只能说"请"你先把你认定的事实先说明清楚
然後如果今天算起72小时不回信 我就会提出给小组长
j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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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不在城市
你需要好好在这个城市好好表现自己
表现自己的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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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91.36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joh (111.250.154.77), 时间: 04/10/2012 2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