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diments (禽兽)
标题Fw: 检举信 以及板规询问
时间Sat Jan 19 17:30:00 2013
※ [本文转录自 sediments 信箱]
作者: 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
标题: Re: 检举信 以及板规询问
时间: Sat Jan 19 00:08:19 2013
※ 引述《sediments (禽兽)》之铭言:
: ※ 引述《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之铭言:
: : 判例适不适用是板主的裁量权限。
: 我说的是 这两种判例是不同的情形
: 一个是没有板规明订终身水桶 所以组长建议给予道歉免其终身
: 一个是已经明订终身水桶且不予解除
我重复一次,前小组长曾经裁示过,可以给当事人道歉换取减刑的机会。
在改判时采用该判例精神,属於板主裁量权限。
: : 如果过去有人道歉,而没有获得减刑,那样这次的事件毫无争议是我错。
: : 这次的情况显然跟过往的情形并不一致,请不要混为一谈。
: 我想先请问你 这次524 是他自发性的道歉
: 还是你要求他道歉换其终身 他才道歉?
: 就他所发表的道歉一文 我所得到的 是後者(当然也有可能是我判断错误)
: 如果我判断没有错 请问你有要求其他人道歉换终身吗?
请问你是在替旧案的受裁罚者申诉吗?
本板只接受受裁罚者亲自申诉,不接受代为申诉。
file closed.
如果对於这个判决还有意见,请直接向组务板申诉。
我不会再以私信方式回应与本判决相关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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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只有两种状况可以考虑。如果跟她结了婚,我一辈子都会用疑惑的眼光看她。
我会想『宓早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反过来说,如果我没跟她结婚,就算宓知道会变
成那样,也跟我无关。我就没必要对自己最珍惜的她发出疑惑的眼光了。」「那就是……
爱上未来漫步者的我所能做的事情。」
龙族Ⅱ-虚假之爱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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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sediments (114.37.11.186), 时间: 01/19/2013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