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gmaker (中信鲸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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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国民年金问题 - 役政署首长信箱的回应
时间Fri Jan 9 19:53:14 2009
前面有板友分享过内政部长信箱的回应
我来贴贴今天早上刚收到的役政署署长信箱的回应
陈OO先生 (小姐) 您好:
您於98年1月6日的电子邮件所提意见,兹答覆如下:
您於98年1月6日寄给本署首长的电子邮件,经查处结果谨答覆如下:
一、替代役役男入营当日由役政署办理替代役役男一般保险,於服役期间若发生死亡、伤
残事故,依规定核予保险给付。
二、前项一般保险给付项目及金额,均比照军人保险订定。
三、有关替代役役男是否为国民年金保险之加保对象,
本署曾函文国民年金保险主管机关
(本部社会司),以替代役役男与常备兵役役男同为政府徵集入营服役,其相关权益均比
照常备兵役办理,参加国民年金之对象应予相同为宜。
经97年12月16日台内社字第0970192668号函复,替代役役男一般保险非属军人保险之一部
分,亦非属相关社会保险范围;是以,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间如符合国民年金法第7条相关加保资格,自应参加国民年
金保险成为被保险人。
四、国民年金给付计有老年年金给付、 身心障碍年金给付、丧葬给付及遗属年金给付四
种。
五、替代役役男退役後如参加其他社会保险,服役期间参加之国民年金保险年资,於年满
65岁时,得请领老年年金给付。
六、国民年金保险费,第1年1,123元/月,一般被保险人自付674元(60%),政府补助449
元(40%)。
本保险采柔性强制加保制,即不缴保费者不罚亦不动用强制执行,惟未缴清
保险费及利息者,不予支付保险给付。
七、具有国民年金保险及劳工保险年资之被保险人,於符合国民年金保险及劳工保险之老
年给付请领资格时,得向劳工保险局提出同时请领该二保险之老年给付;由劳工保险局按
该二保险之年资分别依各该保险相关规定计算老年给付金额,并将应给付金额分别汇入被
保险人提供之帐户内。
八、加保国民年金之好处?
1.对个人而言-年轻时预缴保险费,可保障个人老年所得安定,维持老年基本生活。
2.对家庭而言-发生事故时,领取年金给付,可减轻家人负担,增进家庭和乐幸福。
3.对社会而言-发挥自助互助精神,解决老年经济问题,保障社会和谐安宁。
九、以上答覆如尚有疑义,欢迎来电洽询。
顺祝
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简碧玉
049-2394376
敬 祝
万事如意
本案联络人:简碧玉
联络电话:049-2394376
役政署首长信箱 敬启
总结
役政署有帮我们想过了 可是他们的顶头上司内政部乱七八糟
以後板友集中火力向内政部开炮吧 什麽鬼回覆!!
另外就是国民年金没交不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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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17.214.195
※ 编辑: bugmaker 来自: 163.17.214.195 (01/09 19:54)
1F:推 megaman1206:现在没配偶的不缴, 如果之後有配偶会罚现在欠的吗? 01/09 21:38
2F:推 boing:以後有工作就有劳保了吧 01/09 22:00
3F:推 megaman1206:可是以後总有可能会有没工作的时候...这时候还是会罚 01/10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