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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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吴简里的"还民"身份蠡测
时间Mon Aug 9 04:59:49 2021
先讲结论,《会稽典录》:"(徐)陵卒,僮客土田或见侵夺,骆统为陵家讼之,
求与丁览、卜清等为比,(孙)权许焉"
1.已知骆统死於228年,则徐陵必死於228年之前
2.孙权在骆统死前尤以占募在民间长恶败俗,生离叛之心,急宜绝置,
权与相反覆,终遂行之(骆统传)
结合以上两点,合理推论
虽说明定禁止占募,但我们知道像这类卖身契的观念
一签下去有时候就是好几年来着
以致无法在禁募後随即收到立竿见影的功效,亦即23X年的嘉禾年间
依旧见得到从被占募的身份,还原成普通百姓的还民
此外有学者指出孙吴地方士族控制所属郡县的吏,故为保证郡县吏及其父兄利益
,官府遂允许以下户民代替
例如有吴简提到父兄二人,刑踵、叛走,以下户民自代
以及:六人县吏兄各假一人自代(简五.38708)
不排除这些户下奴服役完後,以还民的身份回复成普通百姓的可能,待查证
吴简里的还民,绝大多数都有缴纳跟身份密切相关的限米,这也是很有研究空间的地方
回过头分析步骘的心路历程:
1.步骘236年曾上疏:"自蜀还者,言蜀欲背盟与魏交通...事已彰露,的无所托,
宜为之备"(吴主传)
《吴录》更有一段步骘上表,云北降人欲以囊盛沙塞大江,遭吕岱(太平御览)、
吕范、诸葛恪嘴角失守笑了出来,足见步先生长久以来始终心怀被害恐惧
另一方面不难看出版友提过的,东吴诸将在言辞上喜好浮夸的风气
2.237年的中郎将周祗於鄱阳召募失败,继而陆逊复仇成功,
料得精兵八千余人的例子
3.以吴简说明:其一人大常客不应发遣(简三.8399)
大常部曲大女刘汝七百租钱(简一.6027)
告诉我们部曲需收入名籍,而作为依附人口的客则不用
4.临湘地区的兵曹对长沙诸县的作部工师,不服而叛逃者,以没收家产、
类似劳改的发配至大屯耕"限田"
目的是缴付沉重的限米,作为手段,强制徙调并予以人身控制
其传世文献之具体实例,有见於〈孙休传〉:
"交趾郡吏吕兴等反,杀太守孙諝。諝先是科郡上手工千余人送建业,而察战至.."
另外就是时童谣云:"
宁饮建业水,不食武昌鱼。宁就建业死,不就武昌居"
多拿下荆州,使得原本江东人必须被迫为扩大後的领地迁徙
出土文物则有湖北鄂城多枚铜镜上的铭文,透露出是为会稽工匠的作品:
黄武五年二月辛未朔六日庚巳,会稽山阴安本里,思子兮,服者吉,富贵寿春长久
因而存在促使步骘产生与其发送黑户去屯田,不如基於下面会提到的红灯景气
略施小惠来吸引譬如已远赴前线的现成外来师佐工匠..等
更多人愿意投入军旅,之可能性
甚至不排除步骘先斩後奏,先行自募了一定程度量的部曲,以求自保
再以国家安全为由,事後才徵询老大孙权的意见
想想早先大搞文艺的刘表,没礼遇张羡,偏偏张羡又甚得荆南百姓爱戴
或许意谓着,长沙民众怀有稍微尚武之风的倾向
所以後来步骘召募之计被打枪後,很多长沙地区的被召募者,自然变成还民
《吴书》:"骠骑将军步隲屯沤口,求
召募诸郡以增兵。(孙)权以问(潘)濬,濬曰:
「豪将在民间,耗乱为害,加隲有名势,在所所媚,不可听也。」权从之"
最後谈一下景气,《江表传》有载孙权一道诏令:"谢宏往日陈铸大钱,云以广货,
故听之。今闻
民意不以为便,其省息之,铸为器物.."
民众觉得不方便,表示物价是通缩下的便宜,故而面额过大会导致不便找钱
跟下一段同样呼应前头的假设
〈孙登传〉说嘉禾3年时的年谷不丰,颇有盗贼,但愚见以为凭藉过往的收成歉收
仍未足以严重撼动物价,否则也不会再过两年的嘉禾5年,铸大钱五百了
另有人从吴简统计过长沙的姓氏分布,发现并未明显有少数几个大姓占多数
而是各姓较为平均的情况,这合乎另有人统计之,普通编户齐民所有之私奴婢偏少
毕竟若天龙户底下有着大量私奴婢,则贫富差距过大下,中低产阶级要想买生口
实为难上加难
以前小弟发文讨论过孙权读儒家经典,乃为撷取其自认为实用之处
孔子说过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
因此《江表传》描述孙权让陈武爱妾陪其殉葬,孙盛对此评论孙权仗计任术
以生从死
这并未与《江表传》写孙权推崇大禹"以
卑宫为美,今军事未已,所在多赋,
若更通伐,妨损农桑。徙武昌材瓦,自可用也"有冲突
好歹陆凯大力称赞自昔先帝(孙权)时,後宫列女,及诸织络,数不满百,
米有畜积,
货财有余。先帝崩後,幼、景在位,更改奢侈,不蹈先迹.."
事实上信道亦信佛的孙权,理应不会悖离道、佛所主张的节俭:
1.在吕蒙病笃时,命道士於星辰下爲之请命(吕蒙传)
2.《出三藏记集》:"支谦字恭明…献帝之末,汉室大乱,与乡人数十共奔於吴…
後吴主孙权闻其博学有才慧…权大悦使辅导东宫,甚加宠秩.."
真的要讲的话,孙策时代的江东早有于吉、过江不远处的广陵也有笮融大起浮图祠
以铜为人,黄金涂身
主子很哈简约,则从步骘日後有意角逐原陆逊大将军之位的意图
所作所为势必不会过度奢华,其临湘侯治下,与豪族间的角力斗争
可想而知会以打压为主,於是乎便合於吴简显示的情况
〈顾邵传〉说明不可小觑吴国的提拔寒士之风:
"初,钱唐丁諝出於役伍,阳羡张秉生於庶民,乌程吴粲、云阳殷礼起乎微贱,
邵皆拔而友之,为立声誉"
那麽步骘召募离吴国前线不远,又没被名门大族占据多数的长沙百姓
伺机建立军功而起之举,似乎大有其可行之处?
再闲扯一下,万一嘉禾年间的道士、僧侣不用缴税、服劳役,则感受大敌当前的步骘
未尝不可使一些手段,迫使他们还俗而为还民,自然必须参与赋役
当然以上仅仅猜想,待日後查证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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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ilson00164: 还民应该就类似"四方大有还民"的纪载吧,表达脱籍後08/09 16:32
2F:→ wilson00164: 重新归籍的户民,吴简内还有分"还民"跟"新还民"。08/09 16:33
3F:→ wilson00164: 还有个"步侯还民",可能是籍贯於临湘侯国的还民 08/09 16:35
1.各国制度或多或少有其差别,《魏书》里官方体系的"还"民,未必等同於南方的意思
倘若以魏论吴来断定字意,是很危险的!
2."还"这个字当然可以当作归还解,《吴书》确实有不少例子,但也并非仅有此唯一解
譬如以下事蹟:朱绩"乞复本姓,(孙)权不许,绩以五凤中表还为施氏"
"会稽郡谣言王(孙)亮当还为天子,而亮宫人告亮使巫祷祠.."
"後以袁氏(术)之嫌,稍更乖剌。更以同盟,还为雠敌"
这些似译为还原、回复,比较合乎文意?
4F:→ wilson00164: 还字本来就可能有多解,但"还民"如果要一起解的话就 08/10 20:58
5F:→ wilson00164: 有限。早期认为是"归还於民",後来普遍都把"还民"作08/10 21:00
6F:→ wilson00164: 归还本籍解,当然不见得有标准答案,但目前吴简研究08/10 21:01
7F:→ wilson00164: 普遍都如此解。08/10 21:02
8F:→ wilson00164: 目前唯一以"归还平民身分"解的是胡平生先生。08/10 21:03
9F:→ wilson00164: 而孟彦弘先生、黎石生先生都用回归本籍解,于振波先08/10 21:14
10F:→ wilson00164: 生则基於这之上再加上其他人口(这部分才包含您猜测的08/10 21:15
11F:→ wilson00164: 掠夺人口)。 08/10 21:15
前面提过,还民几乎都与"限米"有关,限米绑定身份,甚至有人研究是和所耕的田有关
若解为回归本籍,岂非意谓所缴的税,与居住的时间长短有关?
这部份还需要更多资料证明..
12F:→ wilson00164: 个人认知是因为这些身分与正户有别,有的则是徵招去 08/10 22:10
13F:→ wilson00164: 屯田者(如纪载的一些卒跟吏),因此官方可相对徵收更 08/10 22:11
14F:→ wilson00164: 多。 08/10 22:13
15F:→ wilson00164: 当然在下也说,不一定有正确答案,仅提供个人理解作 08/10 22:14
16F:→ wilson00164: 参考。 08/10 22:14
如果回归本籍,则难以理解没显示本籍的以下诸简:
其廿九斛爲黄龙三年
还民所贷米 (简一.3137)
其四斛二斗嘉禾元年
还民所贷米 (简一.3196)
入
新还民黄龙三年限米廿八斛五斗 □(加斜线)(简二.7493)
我的猜测是,恢复民籍後的这些还民,跑去服役了;既然服役,就大有到处跑的可能
因而毋须加上本籍,例如:
条列州吏父兄人名、年纪为簿。辄料核乡界,州吏二人,父兄二人,刑踵、叛走,
以下户民自代 (简一 J22-2543)
条列军吏父兄子弟人名、年纪为簿。辄隐核乡界...其三人胼踵,二人守业,
已下户民自代,一人给吏 (376)
再兹以富贵里家庭简(第50户,新占民)补充说明:
右新占民合(加框)廿二户口食一百卅六人
其八十五人男
其六十一人女
关於新占民,请看:
□受居方远应占着户籍督条列人姓名 (简四.4492)
对照《後汉书》:
"养三老...屯朔方、五原之边县;妻子自随,便占着边县",李贤注:占着谓附名籍
以上意谓着:
1.政府为确实掌控人丁,需基层单位列造名册,那麽自脱籍而回归的百姓,当然也附在内
又吴简所见还民,皆以乡为单位统计,如此若假设还民脱了籍,则小至里都得有名册
自然众里合起来的乡,亦会存在名册
於是便推翻了,连在哪个里都不清楚的还民,他们是回归本籍的推估
2.我们知道东吴税收有好几种依据标准,像是:
一.依上中下品来徵收,甚至出现女户下品之下不任调的情况
二.依故户、新户之分,後者缴的多於前者,这部份有兴趣的版友,可自行上网查验
然而单从无着籍的各乡还民,直接写收多少税,而根本无法照上述位阶等级
加上人数等项目来验证,徵收到的是否离预期数量不远,作为检查有无人为贪污等之方法
3.承上,回头看还民为恢复民籍之意,既然被调去服徭役,而无法生产
俨然会影响该年该乡所应收得的税
但不妨换个角度看,譬如工程建设完工後,对其他产业带来的加成效果
两相比较就可评估出调集这匹人所付出的牺牲农忙等产出
是否可从所服徭役附加之正面价值来弥补,当作日後派遣劳役的参考
还想说一点,无论新占民在同个乡里的诸里,怎样互相迁移,最终并未由乡统计纳入多少税
取而代之统计的是,缺少各项加权资料的还民,足见重点不在缴税,而该是徭役才较合理
吴简中甚至出现高龄服役者,如:
□男侄「口葛」年九歳 ·敢(?)父公乘利年八十给子弟(简二·1680)
给子弟即吏户成员无法承担力役时,由其他人临时代替之意
这合理呼应前面富贵里有加总出男人数量,而未见细分至各年龄统计的现象
毕竟再老都必须被叫去做苦工
※ 编辑: Houei (101.12.49.241 台湾), 08/13/2021 05: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