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hara (未实现损益)
看板SAN
标题Re: [闲聊] 包拯(包青天)似乎很讨厌曹操?
时间Mon May 4 21:46:09 2020
※ 引述《cito (シト)》之铭言:
: 标题: Re: [闲聊] 包拯(包青天)似乎很讨厌曹操?
: 时间: Sun May 3 15:14:54 2020
:
:
: 拿"包青天"当时的编剧背景,那时是 1990 年代初期,曹操在戏剧形象还是很黑(
: 虽然事实上也颇黑的),作为编剧自然不会违背这个风气,吹捧曹操的戏剧几乎都是这
: 十年左右才有的。
:
: 来看包公案吧,虽然是小说,有些案子并不符合现在道德标准,或许连包公本人都
: 不太认同(毕竟是後世的道德观),只能说很多创作都是把自己的道德观加诸於包公的
: 形象。
:
首先讲一下原题。
虽说是虚构的故事,但仍有一个小小的逻辑问题。
故事中的包拯(这里不讲史实,只说故事),
设定在北宋,
对付一个虽嚣张却并非宋人的耶律梦龙,
把他比为王莽、董卓、曹操,
那是北宋人已有的知识。
而故事中的包拯也确实有办法治耶律梦龙。
那麽假如包拯与曹操同时代呢?
有两种情形:
1.包拯权位大於或至少等於(或至少能借力制住)曹操;
2.包拯已眼见曹操气焰薰天,不可制止。
情况1,那就是曹操未崛起时。
那不要说是曹操,
「王莽谦恭下士时」他也没任何理由可以把王莽定罪。
或说董卓,在不到後来的专横前,也没办法随便定罪。
而任洛阳北部尉有能名的曹操说不定还会得青天大人的赏识!
(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在朝局可控下他是能臣。)
情况2,
也不要说黑曹操什麽的,毕竟那就是黑点。
https://reurl.cc/mnyvqj
https://i.imgur.com/j4ic7Lt.jpg
但,都到了那个地步,
并非生在清平之世的包拯又如何能抗拒?
假设开个脑洞,当时司隶校尉穿越人包拯想发动政变对付曹操?
感觉不容易。
那另一条路也就是学管宁胡昭那般隐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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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五 晏谁宾污贱害生女 束妇人虽死留余辜
(恕删)
再来是推文
: 推 Houei: 曹丕承曹操还有节俭 让昔日宫人继续旧业 某种程度不算浪费? 05/03 21:03
曹丕在财务上可浪费了!
而不同传统下道德观念不同。
汉人文化中,一般而言允许改嫁(不要讲理学前後,其实都是不鼓励但允许),
可是同宗之间那就算是乱伦。
这也是刘备纳吴氏之时仍担忧的缘故。
细节不多提,总之这方面得多体会而不是乱说一气。
: 推 huang19898: 听说包公的故事很多都是清代明代的真实判例 也不见得 05/04 15:22
: → huang19898: 符合宋代的标准 北宋朝通奸应该是不致於死 05/04 15:23
: → huang19898: 不知道有没有强者找得到宋朝这样该怎麽判的记载 05/04 15:25
当然,一个常识是,
中国古代法律的重心之一是维系伦常。
(但其实争产或普通家庭纠纷毕竟还是居大宗,只是当故事不吸睛)
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拿今天新式人权概念去看他。
但,伦常可也不是被贴标签污名化的啥「吃人的封建伦理」,
里面有上下尊卑等内涵存在没错,
可是基本上得基於人情。
影响太大条的、会动摇(至少当时人认为的)伦理体系的,
才会处死。
否则生命刑在古人也还是很慎重的。
这个晏谁宾与束氏的故事,根本错在其公公,
等於在有意与无心的情况下犯下两重逆伦(古人伦理,不论今日),
我怀疑实际判案是否会这样判。
当然,
如果不是酿成命案,
其实很可能会被河蟹了事(参下述案例三),
打发女方跟男方离婚。
毕竟中国古人的伦理体系是人的而不是神的。
但发生了命案呢?
乾隆间有个案例,可google搜
「子妇拒奸致毙伊翁」案。
*.案例一
有个叫林谢氏的妇人,她公公林帼亨想强奸她,边搂住她边露出阴茎,
这位林谢氏在抗拒的时候发现旁边有个剃刀,就拿了刀一下割掉公公的
那根,然後公公就失血而死。
这造成一种司法两难:她杀公公既是伦常重罪,却又是维护贞烈。
最後经讨论後判决是赦免杀翁之罪(本来是要凌迟),
但考虑她已不适合待在男方家,判离婚後由娘家带回。
这是真实的清朝的案例。
但相较於上述晏谁宾的案子,这案例里的林谢氏是当场反抗了。
如果不是,但那也只是其翁自知罪重而自杀。
我怀疑是不是会像故事里那麽判。
那麽宋朝的呢?假如没酿成命案呢?
其实有个大家熟知的,虽说成书年代犹有疑义的小说《水浒传》,
这书常被误解,可是细读会发现很多东西并不是那麽解读的。
《水浒传》里两大知名奸案。
潘金莲案,真正问题是涉及武大之死
(顺带提,後来小白菜案关键也是葛氏之死,
而且经还葛毕氏清白後也没再处分)
就算是这样,武松擅自杀人也还是得背刑,
而那刑甚至还是因为县衙同情他而改轻了的。
潘巧云案更有意义。
正因为潘巧云通奸本不会死,
但会让杨雄失面子,所以石秀擅自杀了裴如海且与杨雄杀了潘巧云。
然後呢?
杀了奸夫淫妇,可不是变成义士受众人欢呼,
而是犯下了杀人案得逃亡到梁山去!
这都可见在国家体系下的杀人案是比奸淫还重的。
(可是当然在私人心情上很不一样。
但顺带提,阎婆惜案,宋江根本知道她与张文远在一起也不在乎,
反而是阎後来抓住宋江勾结黑道的问题让宋江发火杀人。)
那麽说说没酿成命案的宋朝判例。
*.案例二(摘自《名公书判清明集》)
https://i.imgur.com/UZs1OyU.jpg
细节不多说。
先上关系图
A.
黄十(黄乙父) ── 黄乙(夫)
||
阿李(妻)
似乎就是李向黄乙说了公公对她乱来,黄乙不爽,在外面讲,
闹到官厅。
官厅的立场却觉得事属暧昧,不该乱说。
判夫妻挨打离婚了事。
B.
李起宗(?) ── 李某(夫)
||
黄九二(阿黄父) ── 阿黄(妻)
阿黄可能是对外哭诉公公乱来,到了官厅却又羞涩不敢言。
官厅认为事属暧昧不必深究,但阿黄再待在李家也尴尬。
直接判离婚,让黄九二把女儿带回去改嫁。
当然,这两例都「可能」是公公单方面的骚扰(也可能是媳妇诬告)。
如果女性涉及奸情呢?
下面有个很乱的例子。
*.案例三(摘自《名公书判清明集》)
https://i.imgur.com/csYVUnl.jpg
一样细节不多说。
先上关系图
傅十九(阿连夫)
|| ────────傅廿六(傅十九、阿连子)
阿连(傅十九妻)
︳ │
连德清 ︳ │
(阿连叔)︳ │
︳ │
陈宪 └─┐
(阿连男友1) │
│
王木 ───┘
(阿连男友2)
简单说,阿连生性浪漫,与傅十九结婚後还交了两个男友:陈宪、王木。
陈宪自称祖上是做官的,他霸占了阿连还痛殴傅十九一顿。
王木则是「家世业儒」是个学历佳的家伙(所以学历好被轻判真是传统),
为了抢阿连,曾被陈宪殴打,但却还爱着阿连,
他以老爸要家庭帮佣的名义把阿连带回自己家,然後就跟阿连同居,
同居到他都不想正式娶妻了。
结果陈宪在路上看到阿连,就在那大声开嘲讽。
王木听说女朋友阿连被欺负,暖男性格爆发,
叫傅廿六把陈宪拖到王家来(傅廿六武力值真高!阿连也堪比夏姬了!),
然後就关门放狗……啊不是,是关门揍人。
陈宪被打掉了一齿还被丢在大便堆里。
那,这个阿连与陈、王二人够神奇了吧?
但总之还好没闹出命案,所以也没造成生命刑。
判决结果是:
傅廿六帮凶,判杖八十(傅廿六太老实?他如果说是为父报殴打之仇呢?)。
陈宪乱开嘲讽也有罪,但已经被打伤了,此次不论,
下次再犯就连此罪并论。
张八九这个邻人看见陈宪挨打也不去救劝,杖十二(倒楣鬼!)。
王木呢?
念在他是高学历前途大有可为,叫他回家好好闭门读书戒色清净。
啥?就这样子。真是轻松!
傅十九既不曾离婚又让他妻子乱来,算有罪(对的,男人的责任),
但累经赦免(因为阿连之前就闹过了),放了他。
阿连呢?免责了,叫他叔叔连德清带他回连家另行改嫁。
但只不准再到王木那儿,否则连前罪并论。
就这麽简单?就这麽简单。
整体来说除了可怜的傅廿六(大概就是个力气大的浑小子),挨杖较多,
其他都还好。
基本上仍是中国古代「法依人情」的立场。
但回到上述《水浒》的例子。
国家法律上一般是不希望出人命,是以维护伦常为主。
可是个人情绪上感情纠纷很容易酿成命案的。
这种事即便在今天甚至欧美亦然。
也不需要骂什麽封建道德啥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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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peed44: 最後的儿子看到老妈到处交男朋友却不帮爸爸劝劝? 05/04 22:10
2F:推 Houei: 原来曹丕《终制》讲的"无不掘之墓"、"祸由乎厚葬封树" 是在 05/04 22:20
3F:→ Houei: 鼓励大家浪费啊XD..〈韩暨传〉在黄初末的"崇明正礼,废去淫 05/04 22:22
4F:→ Houei: 祀,多所匡正" 也是幻觉? 05/04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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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Houei: 黄初3年《毁高陵祭殿诏》:"高陵上殿屋皆毁坏,车马还厩, 05/04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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