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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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奉邑制的转变?
时间Fri Mar 2 04:18:37 2018
不才在下认为,奉邑制也是会随时代,而调整、转变的
可从奴仆、私兵对於劳役上的用途,加以推测
首先讨论劳役抵税存在的可能性,其实例可见於
1.《江表传》:"
刘繇、笮融等故乡部曲来降首者,一无所问;乐从军者,一身行,
复除门户;
不乐者,勿强也"
从军者既已服劳役,後面免除的自然就是原本该缴的税
2.《吴历》:"
擢(孙)
高、(傅)
婴为牙门,其余皆加赐金帛,殊其门户"
《会稽典录》:"(
丁览)
为人精微絜净,门无杂賔。孙权深贵待之,未及擢用,
会病卒,甚见痛惜,殊其门户"
同本书另外又说了:
"(徐)
陵卒,僮客土田或见侵夺,骆统为陵家讼之,求与丁览、
卜清等为比
,(孙)
权许焉"
∵骆统死於228年 ∴徐陵必死於228年之前
估计徐陵虽然当到一郡之太守,但很可能没拥啥私兵,至少使史料没提及
其僮客就被私拥大宗部曲的人给夺走(总不可能用公家的名义抢部曲)
简单讲就是保障臣下的奴仆、田地,在他死後不会被别人侵占
→ 有奴仆被合法使唤 → 以劳役抵税的可能性更高
再者226年10月之前,孙权并未因陆逊之劝而"
宽赋息调"(陆逊传),这意味着此刻...
1.很可能藉着骆统为徐陵出头一事,而已经没得抢别人的奴隶
只能把目标转向其他人力资源,譬如私兵的扩充
有人会问,那为何不直接买奴隶就好,还得用抢的?
答案是,没想到加重的赋税,会超乎当初所预期,而减少奴仆/部曲的比例时
养私兵不是不用花钱,更没可能自愿转为无偿的奴仆
2.偏偏私兵要留着打仗用,平时训练以外又加操繇役
→ 影响不知何时会爆发的战前准备 → 政策上会针对已编制好的私兵,限制其用途
3.结果无法以更多徭役去抵沉重的赋税,加上可能压抑不住的,物质慾望的驱使
也许间接促成223年5月的晋宗、225年12月的彭绮、226年8月的韩综
一逮到机会就叛逃,甚至〈孙资别传〉还论及"
鄱阳宗人前後数有举义者"
4.那为何像朱桓、全琮这种部曲万人等级的没叛?前者"
家无余财"、後者为世族
而韩综等人看似非世族...
於是〈骆统传〉载明了,孙权开始禁止自行招募部曲:
"
以占募在民间长恶败俗,生离叛之心,
急宜绝置,(孙)
权与相反覆,终遂行之"
根据以上逻辑,对诸将"
施德缓刑"(陆逊传),以求补偿,便显得很合理
尽管228年石亭之战前,又发生翟丹叛逃事件,但跟先前比较起来,情况似乎已有改善
至於怎麽处理部曲的问题:
1.原先奉邑制下,由口袋深度决定部曲数量的情况,变为有所限制
猜想後来应该是根据孙权对该武将的信任程度,来给予各别且特定的部曲数量
2.何况就算不北伐,总得也防卫敌人,则部曲又有必要性 → 部曲变成国家配给
其具体表现之一例为〈陆凯传〉:
"(陆凯)
子禕,初为黄门侍郎,出领部曲,拜偏将军"
3,故之後才有对於"(吕)
据部曲应受三万缗、且"
吕壹疑(吕)
据实取"
佐证东吴将领的部曲,由国家出钱养的质疑
4.不管回流到民间的吴简的调,是直接拿来招募百姓入伍,并拨给已成为部曲的人
抑或间接拿来先向民间购买物资 → 民间拿这些钱的一部份,上缴国库
→ 国库出钱养私人的部曲
感觉都不会跟上述的质疑产生矛盾..吗
不晓得大家对此有何批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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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onton: 韩综是韩当的儿子,这身份应该不比本土士族差到哪03/02 09:28
2F:推 alonzo701002: 韩当北方人,影响力没那麽大03/02 16:40
3F:→ boman: 我觉吴的部曲可以指国家授予的部队,这部分非私兵,国家可03/02 20:17
4F:→ boman: 收回。03/02 20:17
所以鲁肃接收周瑜的叫"
士衆"(鲁肃传)、吕蒙接收鲁肃的叫"
人马"(吕蒙传)
以资区分这样?
5F:推 aaagun: 甘宁老师的锦帆贼在他死後直接转给潘璋03/03 13:06
凌统GG以後,他的兵卒也是转给另一个统字辈的骆统
话说两人皆为吴越人(吴郡、会稽)
也都一样在年幼时,老爸就因公而死於外敌(刘表、袁术),倒也蛮妙的
连甘宁老师、潘璋居然也都以"
麤猛"来形容,找了一下三国时代有此称号的
还有南朝刘宋时期,范晔的《後汉书》:"(董)
卓性麤猛有谋"
以及混久了扬州的文钦"
骁果麄猛"...故此词为江东用语的可能性?
6F:→ boman: 周瑜或鲁肃的情况没有差别,最多可能是自置的四县长吏也计03/04 10:27
7F:→ boman: 在内才称士众。03/04 10:27
在想奉邑制跟一般太守的差别,是否在太守找来的小弟需要上缴给国家
而食奉邑诸县的就不必,国家再用其他方式奖赏(补偿)太守?
例如孙瑜"
以恭义校尉始领兵衆"之後,本传未再提到降附群众最後的归属:
"
建安九年,领丹杨太守,为衆所附,至万余人....
迁奋威将军,领郡如故,
自溧阳徙屯牛渚。瑜以永安人饶助为襄安长,无锡人颜连为居巢长,使招纳庐江二郡,
各得降附"(孙瑜传)
但〈孙韶传〉就有提到部曲:
"
拜(孙韶)
承烈校尉,
统(其伯父孙)
河部曲,食曲阿、丹徒二县,自置长吏,一如河旧"
侄子接收伯父的,因此不算国家回收再授予?
或者说,充公与否,取决於是否用国家配给且帮你养的兵吗
倒是太守还没办法像奉邑"
自置长吏",只能自置不算长吏的县长,无法自置算长吏的县令
这部份没有矛盾
8F:→ boman: 奉邑是没有办法刲侯下的权而之计,外加没有世袭,周孙吴授 03/06 01:29
9F:→ boman: 兵一样,并非自己可以决定,最多是如周瑜向孙权建议。 03/06 01:29
10F:→ boman: 孙瑜的兵是给了孙皎,吴方将领取得降附也不都自领,会分其 03/06 01:51
11F:→ boman: 他将领。将死其兵就按需要再分出去而非留给儿子,可见兵不 03/06 01:52
12F:→ boman: 是私兵。 03/06 01:52
将死其私兵并非一定留给儿子没错,但可以留给侄子啊!譬如孙(俞)河就留给孙韶
孙韶的情况是他有奉邑,比较可能养得起私兵
会不会是即便有奉邑的岁收,仍自忖口袋深度养不起招募到的过多小弟
(当然这牵扯到背後的世族所赋予的含金量)
才会将兵分出去,遑论世袭了?
《南齐书.祥瑞志》称孙瑜他阿公孙钟是种瓜的,则就算如《吴书》所说的"
世仕吴"
也应该是家道中落,我猜的
於是孙瑜给孙皎的兵,当中可能就有一部份是私兵,因而不会以"部曲"来统称之
避免造成混淆吧
脑补较合理的解释为,209年底周瑜食下隽等4县之前,私兵可以转给宗族
所以204年孙河挂掉时,由孙韶继承其私兵
然而之後政策大转弯,私兵不再保证能有类似遗产的概念
於是家境富裕,几乎肯定养得起私兵的如周瑜、鲁肃之流,开始有所节制
却也没全面禁止招募,所以仍有因私兵抢别人奴隶,而遭到禁招的史料(骆统传)
也正似乎因为这样,而找不到周瑜儿子或他哥周峻,继承周家的私兵的记载
周郎拥太多私兵的话,更有把不切实际的二分天下之计,给高调了的嫌疑
至於吕蒙接收鲁肃的万余人马,〈鲁肃传〉:
"(周)
瑜士衆四千余人,奉邑四县,皆属焉....
後下屯陆口,威恩大行,衆增万余人"
有可能看在鲁肃"
治军整顿,禁令必行",才给他增兵,而未必非得是"降附"不可?
13F:推 aaagun: 这些姓孙养的不算私兵,因为吴国是孙家的 03/07 00:59
14F:→ aaagun: 这些不是姓孙的人养的才叫作私兵 03/07 00:59
a枪大妙解!我扯半天还比不上一句话,直接命中我要害XD
※ 编辑: Houei (203.121.236.124), 03/07/2018 22: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