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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 尺
发信站中央资管龙猫资讯天地 (Sun Jun 26 02:15:1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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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ail protected] (战役结束了....)》之铭言:
: 可是这样的话..."堂堂五尺之躯"会不会太可怜了...
: 不少书籍真的是写五尺之躯 写六尺的亦有....(不一定是三国)
《元史.忠义列传四》「国事至此,吾知之久矣。愧不能立功补报,敢爱六尺
躯苟活哉!」《明史.秦良玉传》「以六尺躯须眉男子,忌一巾帼妇人,静夜
思之,亦当愧死」;《清史稿.艺术列传四》「一身止两拳,拳之大才数寸,
焉足卫五尺之躯,且以接四面乎﹖」「而五尺之身,自托荫於数寸之杆,遮闭
周匝,敌仗无从入犯矣」。元尺30.72公分,明尺31.1公分(六尺约当汉七尺
七寸,太史慈、陈武的身长);清尺32公分(五尺约当汉尺六尺七寸,如朱然
「长不盈七尺」),而《艺术列传》曹竹斋、潘佩言均是古稀老者甚已「授徒
百数」,或者不是谈正常身高。汉末三国时代朱然做为武人「长不盈七尺」值
得特书一笔(曹丕〈与王朗书〉「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史记.
世家》「田常乃选齐国中女子长七尺以上为後宫,後宫以百数」);到了隋唐
以後,「六尺四」已在190公分之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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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解释学的立场,对於古籍的掌握,必然得通过四个层次,从认
识、到了解、到批判、到评价,是好几次质的飞跃,也就是运思层次的
提升。如果认识上就犯了错误或有了偏差,要想取得适当的了解,都大
有问题,何况批判,更遑论评价了。
──李明德《行走在地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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