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isya (大头)
看板Romances
标题[轨迹] 我的男友是老大?/通奸除罪化
时间Mon Apr 6 09:34:15 2026
□ 这项曾经存在的历史轨迹是什麽:通奸罪
□ 出现在哪本书中(可简述该段的情节):
我的男友是老大?/ 陈明娣
书中女主角的同事,与先生学生时代就开始交往,
爱情长跑七八年後结婚,感情生活甜蜜,但在老公「升职」後常出差
也无法像以前一样一起约会过节日。结果是外遇!外遇对象还怀孕了!
女主角气急败坏,男主角承诺会帮同事找律师,走法律程序解决
「找个律师告他通奸。不想上法院?简单,赔偿费交出来。
要离婚?可以,赡养费吐出来。
想尽快当孩子合法的爸爸?没问题,车子、房子、银子通通交出来。
狠狠的榨光他,没了钱,看他可以快活多久。」
□ 关於这项往昔轨迹,有什麽其他想说的:
2020年5月,司法院大法官做出了释字第791号解释,
认为刑法第239条通奸罪的规定过度侵犯隐私与性自主决定权,不符比例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239条可以单独对通奸的其中一方撤回告诉的规定,违反平等原则,
所以跟通奸罪有关的这两个条文,都被宣告违宪而失效。
---以上引自法律百科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family-relationship/756
现在不能告通奸罪了,在法律上要主张的是民事上的
侵害配偶权
2020年的大法官解释当时引起社会很多讨论,
但感受的到社会对於家庭的想像比以前宽广,也不执着要停在有毒的关系里
只是对於一段关系来说,背叛之後的惩罚或赔偿,或许都很难修复或弥补吧
至於解释中提到第239条的但书
「但刑法第239条之罪,对於配偶撤回告诉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奸人。」
以往看新闻常不能理解,「抓奸」提告後,往往只告第三者,却对配偶撤回告诉
这次解释也说违反平等原则,真是太合理了!
这本书是去年万盛结业时盲买的,意外好看,节奏轻快有趣,男主角(跟他的猫)也讨喜
虽然配角跟男主角背景都有很多发挥空间,但读来也没什麽遗憾了,很喜欢
可惜作者只有这本电子书,现在也无从寻找纸本书购买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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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0.16.211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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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upins : 陈明娣的书不错看啊~04/06 14:34
2F:推 yang1265 : 感觉很好看诶04/06 17:12
这本真的蛮好看的!有买的记得拿出来看!
※ 编辑: parisya (223.136.92.48 台湾), 04/07/2026 19: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