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yesofnaraka (奈落迦 冥府之眼)
看板Romances
标题Re: 考虑很久...不知该不该po
时间Mon Nov 20 21:20:07 2006
※ 引述《st342031 (....)》之铭言:
: 其实 我觉得谜之管道之所以被大家所抨击
: 是因为 这是未经授权的管道
: 大家认为在这样的过程中无论是作家或是出版社都会被这样的情况打击
: 也不尊重作家的心血
: 可是 就我多年前看过一篇写言小生态的论文
: (或许现在生态不一样 欢迎各位版友指正^^)
: 基本上 借由谜之管道看小说对作家的伤害 远不及我们去租书店租小说
嗯…
我不知道这样子为什麽租书店的伤害「远大於」谜之管道耶…
这实在是很有趣的意见
租书店来讲一本书还有一本版税的收入 全台湾几千家好歹有个一千本
那麽谜之管道呢..?
伤害真的不远小啊。更何况租金好歹是一层基本的防线
谜之网站都直接摆出来大请客了...
这真的是一个很不似是又很非的论点Orz
: 简言之 虽然全台湾的租书店 是出版社最大买家 也可称之为基本盘
: 可是 租书店可是没有经过作家同意就用一本15元的价钱把作家的智慧贩卖出去
: 而我们其实就是共犯 这样讲可能有点难听 但这是事实
: 就算于晴 或 席绢其中一本小说在租书店租出去一百次 一千次
: 被读者翻到烂 翻到泛黄 甚至抱着睡 淋到雨 上面还有上一位读者留下的泪痕或饭粒
: 对作者而言 租出去一百次 一千次 对他来说 都没差
: 因为它能收到的版税 SORRY~~~
: 江江江 就是一本!!!
至於这个问题就是前面讲过了
当下很有趣的状况就是:现在很多书能卖的就是出租店那几千本
以前景气好大家狂打出租店 现在却得靠出租店救命
对作者没有差 对出版社没有差
现状就是很难有作者和出版社有办法完全不卖出租店而存魂
另外出租店的性质在法律上还是有争议
主要就是集中在拥有所有权後的处理方式
跟谜之管道这种明显盗窃的行为才是差得很多喔
不过剩下的算是都同意啦XD
我认为企业是必须赶快负起责任,而不是老怪消费者然後摆烂:X
或许消费者的错误很多 但商人没法打破现状的无能也是事实…
当然,有政府支援最好
不过等这个不如去种田好了XD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212.75
1F:推 sindyevil:PUSH 11/20 23:09
2F:推 verollny:推不如去种田 11/20 23:50
3F:推 st342031:我的意思 其实是我们付了租金 不代表付给作家权利金的意ꬠ 11/20 23:52
4F:→ st342031:现在的出版业跟出租事业也因为景气不好变成命运共同体 11/20 23:53
5F:→ st342031:出版社其实也很无奈 毕竟他一个月必须支付庞大的人事成本 11/20 23:53
6F:→ st342031:^^ 大推你最後ㄧ句 11/20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