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zmusic (New..)
站内Road_Running
标题[活动] 台北市中山区95年『健康活力 运动台北』路跑活动
时间Sat Mar 11 18:59:48 2006
一、 活动宗旨:鼓励市民利用周休二日主动参与休闲运动活动,养成良好运动习
惯,锻链身心健康。
二、 指导单位: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台北市政府体育处
三、 主办单位:台北市中山区公所、台北市体育会中山区体育会
四、 承办单位:台湾阿甘精神发展协会
五、 赞助单位:台湾纽巴伦股份有限公司
六、 协办单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台北
市政府消防局、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中山区清洁队、台北市政
府工务局养护工程处、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台北
市政府交通局、台北市中山区各里办公处
七、 活动日期:95年3月25日(星期六)
八、 活动地点:大佳河滨公园8号水门(基隆河整治工程纪念碑前)
九、 活动时间:
(一) 竞赛组:上午7时0分【限二小时】
(二) 休闲组:上午7时5分【限一小时】
备注:集合时间→6时30分
十、 活动路线:
竞赛组:大佳河滨公园8号水门(基隆河整治工程纪念碑前)→6号水门折返→经喷水池回
至8号水门基隆河整治工程纪念碑前【全程约10公里】
休闲组:大佳河滨公园8号水门(基隆河整治工程纪念碑前)→曲棍球场折返→8号水门(
基隆河整治工程纪念碑前)【全程约3公里】
十一、参加资格:凡是身心健康,对路跑有兴趣者,皆可报名参加。
十二、活动分组:
(一) 10公里竞赛组:共13分组
1. 男高组:70岁以者含(民国25年以前出生者)
2. 男甲组:60~69岁(民国35~26年出生者)
3. 男乙组:50~59岁(民国45~36年出生者)
4. 男丙组:40~49岁 (民国55~46年出生者)
5. 男丁组:30~39岁(民国65~56年出生者)
6. 男戊组:20~29岁(民国75~66年出生者)
7. 男己组:15~19岁(民国80~76年出生者)
8. 男庚组:14岁以下(民国81年以後出生者)
9. 女甲组:50岁以上者含(民国45年以前出生者)
10.女乙组:40~49岁(民国55~46年出生者)
11.女丙组:30~39岁(民国65~56年出生者)
12.女丁组:20~29岁(民国75~66年出生者)
13.女戊组:19岁以下(民国76年以後出生者)
(二) 3公里休闲组:不分男女、不计名次
十三、报名方法:
(一) 报名日期及报名费:
1. 竞赛组-即日起至3月13日止(以挂号邮戳为凭),现场不接受报名。须缴保证金
NT$100元,跑完後凭折返信物退回保证金。
2. 休闲组-即日起至3月13日止,传真、邮寄或亲自报名免收报名费,采事先报名,
现场只开放200个名额报名,额满恕不受理。(未报名参加者,恕不赠送纪念品)
(二) 报名手续:
1. 竞赛组-报名者请填妥比赛报名表、志愿书、身分证明文件影本及报名费,邮寄至
地址:116台北市文山区指南路2段167号2楼(台湾阿甘精神发展协会)张文彦先生收,或
亲自报名
联络电话:(02)8661-7921,手机:0935257977
备注:报名费缴不足或手续不全者,以退件处理;因退件逾期者,需自行负责,敬请见谅
。倘於3月20日未收到完成报名回条,请速与台湾阿甘精神发展协会联络。
2. 休闲组-请填妥报名表後,邮寄或传真至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367号5楼中山区公所民政课
联络电话:(02)2503-1369分机504
传真:(02)2509-5618
联络人:民政课 叶玲吟
十四、报到时间与地点:
竞赛组
(一) 请各选手於95年3月21日至3月22日(每日12:00-17:00)、3月23日
(12:00-20:00),请至台北市中山区公所民政课办理。
(二) 请凭本活动回执单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号码布,逾时恕不受理。
(三) 凡本人(或团体)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者,可委托他人拿回执
单办理报到手续。
(四) 活动当日不接受临时报到。
(五) 请详细核对活动组别,如有错误,请於报到当日立即更正,若活动当
日发生错误,则以弃权论(不列入优胜奖励)。
休闲组:请於95年3月25日当日6:00~6:30至休闲组服务处办理报到(领取纪念品兑换券)
。
十五、活动奖励:
(一) 10公里竞赛组:男女总成绩前6名各颁发奖牌乙座和奖品乙份(总成
绩前6名者不再颁发分组成绩),每组录取前6名(同组报名人数达200人以上者,录取前
10名),各发奖牌乙座和奖品乙份。
(二) 休闲组:不计名次。
(三) 参加奖:凡参加本次路跑活动者(包括竞赛组、休闲组),只要跑完
全程,竞赛组凭折返物及问卷调查表,休闲组凭纪念品兑换券及问卷调查表,均送精美纪
念品乙份(送完为止)。
十六、申诉:
(一) 比赛争议:竞赛中各教练及选手不得当场质询裁判,若与田径规则有
同等意义之注明者,均以裁判为准,不得提出申诉。
(二) 申诉程序:有关竞赛所发生之问题,须於成绩公布10分钟内,向大会
指出,同时缴交保证金新台币1,000元整,由竞赛组签收收执;所有申诉以大会判决为终
决,若判决认为无理由,得没收其保证金;申诉若有理由者,即发还其保证金。
十七、注意事项:
(一) 衣物保管:大会将於比赛当日上午6时起,接受衣物保管,赛後凭号
码布领取,并请於当日上午9时前领取保管物品。
(衣物保管仅限竞赛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若有遗失,本会恕不负责任)
(二) 丧失资格:
1. 选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能借助他人之帮助竞赛,选手应循比赛路径竞赛,不可
抄捷径,或以其他交通工具为之,违者丧失资格。
2. 报名组别与身分证明资格不符者,没收比赛成绩。所有参赛选手(10公里竞赛组)
必须佩带大会发给之号码布,别在胸前,以利裁判辨识;未带号码布者,裁判有权取消资
格。
3. 请选手拿到号码布时不可将订在号码布上的『参加卡』撕下,无参加卡者视同弃权
。参加卡上的资料不可私自涂改。
4. 除大会设置饮水外,不可接受他人供给饮料或食物者。
(三) 若选手出场竞赛前,感到身体不适,请勿出场比赛;竞赛期间,身体
不适应立即停止比赛。主办单位有权阻止其继续参赛,若选手勉强参赛,发生任何事故,
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四) 选手跑回终点时,向裁判领取名次卡,并由裁判撕下参加卡贴於成绩
表上,不可私自更动成绩表上的参加卡,否则不予计算成绩,领奖时请携带身份证明文件
以供查核。
(五) 请审慎填写报名表内资料,凡完成报名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费。
十八、 本竞赛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大会修订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59.102
1F:推 BrockF5:注意是3/13截止。要的请快! 218.184.80.40 03/12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