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lterp (微风狂狂吹)
看板Road
标题Re: [新闻] 大型重机违规多 路权恐被收回
时间Tue Jul 15 02:44:07 2008
其实在台湾机车真的没路权
脚踏车都可以骑人行道,机车却不能
但是机车也无法正常行驶在车道上,只有水沟盖路权
说时在我也觉得一开始应该是开放250-600这个等级
这个等级也无法快到让汽车吃烟,也符合一般大众的通勤需求
一开始设定550真的是陷阱,就和刚开通的高速路只限制跑车和货车上去一样
怎麽可能不超速? 跑车怎麽可能不让货车吓到?
而针对600以上的重机加重课税我赞成,同理我也认为3000以上的汽车要加重课税
如果政府对250-600这个等级更友善,加上这个等级的车又比125安全
路上的小机车真的会少很多
不过真要说高速路的用途,高速路早期是拿来当作快速运输用的
以这个逻辑,只有货车可以上高速了,偏偏货车在高速路限制又多
※ 引述《ckitwei (?)》之铭言:
: 路权的话,应该要给的是250-600这一个,
: 这一个应该要有最多路权,再上去的,都只是不实用的玩具,
: 250-600在国外为常用的交通工具,
: 不论是安全及性能,都能直接当常用交通工具,
: 也不是一般人买不起的,由其是现在一台125就要可以开到六、七万元的价码,
: 一台250的机车,九万至十五万元,你我都还买的起。
: 如果路权开放,与小客车一样,且能上西部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
: 且600以上课以豪华税,才是一般正常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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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193.161
1F:→ orzmaster:大四轮主义嘛,多两个少两个轮子统统闪边去 07/15 03:15
2F:→ sziwu:脚踏车可以骑人行道?好像规定是要用牵的吧? 07/15 08:18
3F:→ xglaver:单车在人行道 是符合规定 or 违规但争议未定而不抓 呢? 07/15 09:12
4F:推 pedi:至少在高雄市是合规定,因捷运施工趁机改建的中山路.博爱路.中 07/15 11:11
5F:→ pedi:正路都在加宽人行道的同时,在人行道上设置脚踏车道 07/15 11:12
6F:→ F800ST:如果单车在人行道只能用牵的 兔槽一下 这条就有问题了 07/15 14:38
7F:推 pedi:楼上是说哪一条= = 高雄市人行道上的脚踏车道是可以骑的 07/15 16:35
8F:推 F800ST:印象中之前这条法规被改过之後 行人道上不能骑脚踏车 至今 07/15 18:09
9F:→ F800ST:尚未改回来 所以说 现在在人行道上骑脚踏车都是违规XD 07/15 18:09
10F:推 F800ST:这条法规改成这样我就笑了很久 哪个国家人行道禁行脚踏车XD 07/15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