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chainwen (1000)
看板Reporter
标题[情报] 台北市政府爆发公务员集体伪造文书---政风处吃案掩护
时间Sat Sep 26 16:03:35 2009
我说的事,都有公文纪录!也有证人。负起完全责任。
大家快报导~
台北市政府爆发公务员集体伪造文书---政风处吃案掩护
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年初爆发公务员集体伪造文书事件,
该局薛姓人事主任遭控违法登载职员考绩记录、溢发考绩奖金。
经调查,该局97年度公务员考绩会於98年1月9日举办,会议记录
并於隔日核定完成,考绩奖金则於1月21日汇款,但却出现部分人员
成绩错置情形,惟人事单位却坚决反对改回;并由局长羊晓东调出已
存档的会议记录加注核退字眼後,再於22日召开第二次考绩会议追认
其疏失所造成的结果,将事病假逾10日的张姓科员改列甲等。据了解,
此为台北捷运公司总经理夫人黄如妙积极争取之结果。
依法本案诸多公务员均涉伪造文书责任,但经市府政风处多次处理,
检调并未深入调查,而原该局人事主任、会计主任、出纳等相关公务员
则陆续离职。
本案在部分人员成绩错置、奖金发送失误後,北市府政风处
即介入调查,但因人事处以此为「考绩事件」,
要求政风处退出调查,并得到政风处高层同意。
政风单位於是撤销其调案保全公文证据的行动,改由人事处主导。
未料人事处派出之曾姓专员并未保全公文证据,而使观传局人事
单位有更改公文书的机会。
根据考绩法相关规定,如原公文书已核定完成,即无召开第二次会议
的根据,故观传局人事单位为了便宜行事,调出已存档的公文书
加注核退字眼。惟该局出纳、会计人员均表示依规定如会议记录遭「核退」
,则不可能进行奖金转帐,争议因此产生。但观传局仍於公文书宣称出纳
、会计的汇款系「预借」,并无须根据考绩会记录办理,
然而市府主计处则於7月间以公文证实观传局说法有误。
显然,观传局有意淡化其偷改公文书、付款错误、後开会追认的争议。
然而,对於外界质疑北市府政风处退出调查一事,涉及包庇。
该处仅表示其调查重心在「伪造文书」部分,人事处则为考绩核定部分,
此系内部分工。政风处表示观传局虽发款并未依据第一次考绩会决议办理,
但访谈相关人员後,并无证据显示第一次考绩会纪录上
的「核退」字眼是事後所加。因此,本案可以结案,
并且依据行政程序法,该处不再进一步调查。
因市府政风处作为消极,权益受损的公务员迳向台北地检署举发本案,
但地检署检视政风处的调查报告(实际是人事处完成的报告)後,
却指出只要加文字的羊晓东局长本人,不管实际的批示时间为何,
都是首长权责,皆与伪造文书无涉。
台北地检署此举似谓只要是首长均可任意更改公文档案,并阻却下属
登载不实的责任。不过,对於地检署的看法,法界人士一般多不表赞同
,因为该见解使故意为造公文书的公务员获得卸责机会,
只要长官愿意注销即可,未来公部门政风势必更加败坏。
在北市政风处、人事处、台北地检署做出有利於
观光传播局的见解後,调查本案的人事处曾姓专员即高升
观光传播局人事主任,而出纳、会计人员则纷纷离职。
另外,对於外界好奇羊晓东前局长到底何时写上核退文字,
羊晓东则私下表示当时是下属告知「补程序」,
所以核退文字确实是事後加上。对此,曾在观传局服务的资深
公务员表示,显然政风处根本没询问批示公文的羊晓东,
还好北检做出有利见解,不然真相难以大白;
而且之前余文被控伪造文书,北检为何不做
出此一见解让市府抽档案注销?显然政党轮替後,对於公务员更加有保障。
整体来说,学界认为市府观光传播局公务员集体伪造文书本来成立
,但在市府政风处和台北地检署的努力之下,公务员全部免责。
不过,一般认为获得长官力挺才是王道,当时余文就是因为马英九
不愿调出公文注销,才会触犯伪造文书罪刑。同时,对於外界询问
地检署是否以本案作为处理其他类似案件的标准,地检署并未回应。
不过,由於本案涉及10职等以上官员多位,又涉及马市长时期
高阶官员的夫人,一般公务员是否适用,仍须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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