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stanoskar (病去若抽丝)
看板Realityshow
标题Re: [PR. ] FINAL上(注意!楼上推文有下集雷)
时间Wed Mar 7 00:31:49 2007
※ 引述《rabbit44 (长日的尽头)》之铭言:
: (对不起 前文述删)
: 我有一点不一样的看法耶
: 我觉得在「没有确切的证据下」 提出这样的看法 并不是很妥当的事
: 可能因为我自己也从事艺术创作工作的关系
: 被质疑自己的作品跟心血有假他人之手的嫌疑
: 可不是「冤枉人的情节会被电视台播给全国看」就可以弥补的
: 这样的质疑以及伤害不也是赤裸裸的在全国众前放送吗...
: 要是我是Jeffery (而且假设Jeffery真的是清白的话)
: 我一定会告Laura诽谤 XDD
: (没办法这真的是艺术创作者最无法容忍的事呀~~)
: 此外,我也不认为Laura中肯
: 她在整个比赛的过程中一直对Jeffery没啥好感 且身兼放炮王
: 我觉得Uli的反应还比较中肯
: 「真的很好...但也没那麽完美」(Uli第一次翻Jeffery作品实的评语)
: 麦可在看了Jeffery的白裤子之後 又惊又佩服的言论
: 则是老实地反映出了自己受挫的心情 XDD
我想他们的合约里一定有复杂的关於这方面的规定,
但观众们看不见,
因此以下我要说的都是观众立场的个人意见。
在节目里要提出确切的证据本来就很困难,
大家做衣服的场所都是自己家,
参赛者在家里做些什麽没有人知道。
因此在查证方面,Laura的立场并不比观众优越多少,
她只能提出自己依经验所做的假设(她自己也知道没证据),
但诽谤成立与否跟有没有证据、是否曾经详为查证没有必然关系,
按照真实恶意原则,
(就是1.Laura明知她冤枉Jeffery,故意捣乱
2.Laura明知件事不太可能,但不管是真是假先讲再说)
要构成诽谤有一定的困难度。
再者,「电视台会播给全国看」是很重要的一点,
他们有机会利用节目立即澄清,受到的伤害反而可以化为助力,
因此我才会认为「可以弥补」
(如果是对非公众人物我就不会这麽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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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209.204
1F:推 tinmar:不同意毁谤的定义 没恶意但还是可能毁谤成立 03/07 01:06
2F:→ tinmar:何况Laura既非记者也非议员 没有保护伞 且她对J明显厌恶 03/07 01:09
3F:→ tinmar:此外 即使J清白 还是可能造成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的印象 03/07 01:10
4F:→ tinmar:因为这种长达两个月私底下的事太难确切证明清白或不清白 03/07 01:11
5F:→ tinmar:其实 制作单位应先假定人性本恶 先行对每个人调查过 03/07 01:13
6F:推 Tristanoskar:我的诽谤定义是书上抄出来的美式基准,台式基准其实 03/07 09:26
7F:→ Tristanoskar:也没有差很多,不知道你对诽谤的意见是? 03/07 09:26
※ 编辑: Tristanoskar 来自: 61.228.208.186 (03/07 09:29)
8F:推 tinmar:我觉得Laura没查证就放话 有真实恶意之嫌 03/07 19:36
9F:→ tinmar:很难相信没先查证就批评别人的清白 竟会构不成毁谤 03/07 19:38
10F:→ tinmar:总之关於毁谤与否 在法庭上是可按照不同案例而有不同攻防 03/07 19:41
11F:→ tinmar:壹周刊等媒体也常相信自己报导为真 但也常道歉或被告败诉 03/07 19:43
12F:→ tinmar:亦即真实恶意与否 还是需视内容的构成如何查证如何 03/07 19:45
13F:→ tinmar:还有 很多公众人物虽获澄清 但还是常透过司法机制来争清白 03/07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