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0219 (飞来的艳福未必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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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生活] 免钱的最贵~~
时间Tue Jul 15 18:38:41 2014
[新闻] 盖棉被纯聊天? 街舞名师袭胸女大生(强制猥亵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5/433684/
刑法第224条
对於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猥
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闻] 2国中女炫耀玩3P 全校疯传母最後知(与幼女性交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5/433770/
刑法第227条
对於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於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於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於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项、第三项之未遂犯罚之。
【独家】酒女出任务? 醉醒才知遭性侵(趁机性交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5/433575/
刑法第225条
对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项之未遂犯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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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第一则新闻里的那位仁兄其实有点冤~~
但建议他还是乖乖地把和解金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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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0.55.185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RIPE_gender/M.1405420723.A.BC0.html
※ 编辑: ptt0219 (36.230.55.185), 07/15/2014 18:43:45
1F:推 ahsan:刑法ㄟ,他跟谁和解?感觉有设计陷害的嫌疑.如果能找到是有人 07/15 23:49
2F:→ ahsan:雇用女人陷害他,难道没有民法被陷害的求偿权吗? 07/15 23:50
被害人的民事请求权所依据的法条为民法第184条、第195条第1项。
连被害人的子女、父母及配偶都能依第195条第3项来要求慰抚金。(一般人
很少人知道这一点。)
阿三哥,我以前还帮别人写过这种和解书~~ XD
就男方喝了酒和女方╳╳○○……
後来女方向男方要$$~~
至於是不是真的女方被性侵害或是仙人跳,这我就不晓得了。
※ 编辑: ptt0219 (111.249.224.169), 07/16/2014 00:26:18
3F:推 HuangJC:男方被性侵害吧.. 07/16 00:39
4F:→ ahsan:219 公然仲介性行为哦,这个怎麽罚? 07/16 01:39
我什麽时候变龟公了?
男的付钱,女的收钱,双方各取所需,而且避免司法纷争~~
不过听起来就是怪怪的~~ XD
※ 编辑: ptt0219 (111.249.221.164), 07/16/2014 01:46:07
5F:推 HuangJC:一点都不怪;我举例来说,国外货物直接送入国内是违法的 07/16 01:53
6F:→ HuangJC:这叫走私;课税後就合法 07/16 01:54
7F:→ HuangJC:再来,两个单位互赠产品,可以叫广告交换,大的叫利益输送 07/16 01:54
8F:→ HuangJC:问题一样在没课税;反正国家会眼红,有分到就合法 07/16 01:54
9F:→ HuangJC:因此,你男女双方愿打愿挨金钱交易,私下不行,不代表 07/16 01:55
10F:→ HuangJC:法院认证後不可以;反正各县市都不敢推行红灯区 07/16 01:55
11F:→ HuangJC:乾脆绕个圈子,全部去法院公证性交易算了 07/16 01:56
违反公序良俗的契约,公证人是不会为其公证的。
※ 编辑: ptt0219 (111.249.221.164), 07/16/2014 01:56:57
12F:推 HuangJC:你在鬼打墙吗?以前性交易不合法,但现在合法了 07/16 01:58
13F:→ HuangJC:所以公序良俗吗?你以合法方式就可以啊.. 07/16 01:59
14F:→ HuangJC:直接在你的律师楼挂红灯交易吧 :P 07/16 01:59
政府敢给我合法,我就敢规划这玩意。
还要募资,最後让股票上市。
这种邪恶产业,股票都嘛涨到不行。
我个人是认为娼妓是最古老的行业,从古到今都没断绝过,政府也是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建立合法的性交易区起码对国民卫生是帮助的。
※ 编辑: ptt0219 (111.249.221.164), 07/16/2014 02:04:18
15F:→ HuangJC:合法啊,你先选议员好了 07/16 02:04
我看我起码得当到县长才行。 XD
※ 编辑: ptt0219 (111.249.221.164), 07/16/2014 02:04:43
16F:→ HuangJC:苗栗拆屋王说要拆了盖园区,被人骂园区早就很多了 07/16 02:04
炒地皮才是真的。
蔡正元都想把桃园实为炒地皮计划的航空城,改为赌场了。
乾脆黄、赌、毒一起来好了。
顺便开放大麻合法化,限制在某区域特许商店可贩售及吸食。
反正这个社会伪善的很,我提这种政见,一定不会当选的。
※ 编辑: ptt0219 (111.249.221.164), 07/16/2014 02:07:56
17F:→ HuangJC:如果他一步到位,盖的是性爱园区,我不知他评价会如何 XDD 07/16 02:05
18F:→ HuangJC:但性爱园区根本还没有,会是第一个;如果人潮很多, 07/16 02:05
19F:→ HuangJC:他不就从邪恶的怪手王,成功翻身了!! 07/16 02:06
比我还逊,我都提黄、赌、毒一起来了。
※ 编辑: ptt0219 (111.249.221.164), 07/16/2014 02:08:47
20F:推 HuangJC:我有开过酒店的朋友,他也拿过枪 :P 这些本来就一起的 07/17 00:24
21F:→ HuangJC:他不是很会读书,但大家看他都会觉得他才是胜利组 XDDDD 07/17 00:24
22F:推 ahsan:回到第一则新闻. 刑法上的举证义务是起诉人,这种事有甚麽证 07/17 01:01
23F:→ ahsan:据,足够去起诉? 那老兄难不成还自己悔过? 美国的第五修正案 07/17 01:03
24F:→ ahsan:5th amendament 允许个人拒绝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作证. 07/17 01:05
25F:→ ahsan:台湾还在检察官说了就算数? 07/17 01:05
26F:推 HuangJC:被 MoNeNe 了,那去医院验个伤就可以当证据啦~ 07/17 02:23
27F:→ HuangJC:医院是你想开什麽就开什麽 XDDDD 07/17 02:24
28F:推 HuangJC:美国的第五修正案碰上台湾的第五纵队,还是输了啊.. 07/17 02:31
29F:→ ptt0219:不自证己罪原则在台湾不适用~~ 07/17 10:21
30F:→ ptt0219:被告一定有罪,不然检察官怎麽会起诉呢?(法官OS) 07/17 10:21
31F:→ ptt0219:犯罪嫌疑人一定有罪,不然怎麽会被警察叫去呢?(检察官 07/17 10:22
32F:→ ptt0219:OS) 07/17 10:22
33F:→ ptt0219:这家伙一定有罪,不然怎麽会有人报案呢?(警察OS) 07/17 10:23
34F:→ ptt0219:台湾实际上是有罪推定主义~~(哈!) 07/17 10:24
35F:推 ahsan:所以说 burden of proof 这个还是外国话罗. 07/17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