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light (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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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役政] 中科院问题(代PO)
时间Wed Jan 21 20:40:46 2015
文长43
我想法令并没有规定得很明确,所以会有各自解读的状况,还是参考一下专业人士怎麽说
Ps:并不是要帮中科院护航什麽的,而是希望实事求是。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RDSS/M.1421750922.A.69D.html
: 推 eric920: 研替的特休假还会被扣住,特休假按到期月份比例切割,有 01/20 19:29
: → eric920: 留用才给放剩余的假。。。只因你只是个"兵"!! 01/20 19:29
: → loriandkkk: 如果加上职称 福利...你会觉得研替是? 01/20 19:37
: → lave70: 觉得科聘难录取 一个大原因是笔试一科没过就刷掉 01/20 19:45
: → lave70: 据说好像机械相关的一两个组总共10几个来考只有一个过 01/20 19:46
: → lave70: 跟其他人竞争是一个 各项考试要全合格又是另一个了 01/20 19:47
: → soul00: 有关西就是没关西 01/20 20:33
: → eejimchan: 中科院对研替简直剥削 01/20 20:55
: 推 loveme520: 一言以蔽之~中科院囚才若渴 01/20 21:34
: 推 euphonium15: 研发替代役第二阶段薪水好像多一个零。 01/20 22:03
: 推 Nikkor: 研替第三年特休无预警被砍啦,违反劳基法 01/20 22:47
: → tolight: 特休没有被砍,是计算方式认知不同,请依法规再澄清为佳 01/20 23:22
: 推 Nikkor: 遵照长官指示办理 01/20 23:31
: 推 eric920: 想知道是依哪条法令,订定出这样结果? 把劳基法放哪去? 01/20 23:40
: → a555954: 来这真的後悔莫及,学弟们要来请三思阿! 01/21 14:26
: 推 ms0286018: 长官说:你们归内政部管的,不是中科员工 01/21 17:40
: 推 Nikkor: 今天打去劳动部问了 他跟我说违反劳基法第38条 01/21 18:04
: → Nikkor: 免付费电话:0800-085151 有疑问的自己去问吧 01/21 18:04
引用律师事务所解释:
http://ppt.cc/zSz2
有关特别休假之规定,系规范在劳动基准法第三十八条及其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至於应
休未休之特别休假应如何处理、特别休假出勤加给之工资是否应并入平均工资之计算以及
劳资双方应如何排定特别休假等等,劳动基准法并未有详细之规范,因此导致劳资间之争
议频传,为厘清有关特别休假之疑义,本文以问答的方式来做分析。
【Q9】我们的公司规定:每个人的到职日不同,为了方便行政管理,一律以到职的次年一
月一日作为到职日,并计算特别休假,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
【A】
根据劳基法第八十四条之二规定,劳工的工作年资自受雇之日起算,且劳基法第三
十八条明明白白规定,劳工在同一雇主或事业单位「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每年应依
规定给予特别休假,既然规定是「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所以,年资应该从受雇当天起
算,才不会影响或损害劳工的权利。
■内政部七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台(七十五)内劳字第四六三一二八号函:
一、查劳动基准法所规定者为劳动条件最低标准,本案台湾省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在不违
反该法第三十八条及其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可参酌本部七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台
(七五)内劳字第四五五○二二号函释自行订定劳工特别休假计给方式,明定於工作规则
中报准後公开揭示。
二、劳动基准法第三十八条所称「每年」,其起讫日未必为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司法院第十四期司法业务研究会:
【问题要旨】休假年度结束之日退休,是否仍得请求发给新年度之特别休假工资?
【研讨结论】劳动基准法第三十八条所称每年,系指继续满一定期间(一年或一年之整倍
数年)後之次一年度而言,且以劳雇双方劳动契约关系延续至次一年度为条件。
如劳工於
年度终结时已届龄退休,则双方劳动契约关系已於年度终结之日终止,就次一年度而言,
双方已无劳动契约关系存在,则劳工自无依劳动基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请求雇主给予其离
职後一年度之特别休假之权,雇主亦无於年度终结时即预先给员工次一年度特别休假之义
务。至於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所谓因年度终结而应休未休之日数,系指
在本年度终结时,按前一年度计算之本年度内应休未休之日数而言,与次一年度如继续劳
动契约关系时,雇主应另给予之特别休假日数无涉,故雇主不必发给新年度之特别休假工
资。(行政院劳工委员会76年9月30日台(76)劳动字第0812号函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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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olight (220.137.132.185), 01/21/2015 20:41:26
※ 编辑: tolight (220.137.132.185), 01/21/2015 20:55:45
1F:推 Nikkor: 大哥 你打去问劳动部看看不就好了 01/21 21:23
举个例子解释,服役三年,满一年始给7天,所以这三年应会有7*2=14天假
我想这一点应该没有争议
我101年8月到职,102年8月满1年
102年度给2天6小时
103年度给7天
104年度6月期满(含折抵)给3天4小时
合计13天2小时(因折抵役期造成短少,也许是争议的点?)
但若照正常三年期满来算就是给足14天,到底哪里少给了??
※ 编辑: tolight (220.137.132.185), 01/21/2015 21:59:24
2F:→ Nikkor: 我没有说少给 我说你打给劳动部看看 还是您就是劳动部? 01/21 22:00
3F:→ tolight: 好吧,那您症结违法的点到底是什麽? 01/21 22:01
4F:→ tolight: 毕竟你从头到尾也只说特休被砍违法.. 01/21 22:09
5F:推 sca133: 102-8有七天 103-8也要七天 这不是14天吗? 01/21 22:26
6F:→ gundam1987: 只有中科院会为了福利再跟研替斤斤计较, 01/21 22:28
7F:推 sca133: 只要满一年就有七天或是满两年七天呢? 01/21 22:29
工作年资0~1年 0天,1年以上三年未满 7天,3年以上先不讨论
以上说的是"每年"给假
但引用之文章也说了,起讫日"未必"就是1月1日至12月31日
所以也是要看资方如何认定,一般来说用"到职日"起算会比较公平吧..
8F:→ gundam1987: 其他公司的研替根本不会发生,最少都有7天, 01/21 22:29
9F:→ gundam1987: 根本没再算你是什麽时候到期按比例去扣, 01/21 22:30
10F:推 sca133: 中科就是军方出身 找小事强做大事推推推 看购案流程就知 01/21 22:30
11F:→ gundam1987: 最基本7天假都给的不甘不愿的,这叫求才? 01/21 22:31
12F:→ gundam1987: 又想比隔壁核能所,隔壁第三年研替第三年以加第二次5% 01/21 22:33
13F:推 Nikkor: 核研所研替第104年几天假? 01/21 22:44
14F:推 naligono: 朋友101年10月到职,104年8月期满;102=2,103=7,104=7 01/21 23:11
15F:→ naligono: 共16天 01/21 23:11
16F:→ naligono: 核研所给假是用前一年在"公司"工作的天数去算的 01/21 23:12
欧!! 那核研所应该就是用1月1日起算罗?
只能说核研所给的条件"优於"劳基法吧..?
毕竟劳基法第38条规定给假基准,三年给14天这点应该是不用讨论的
既然没有少给又何来违法? 中科院完全是"依法行政"罗 也没多给就是了
您可以说中科院福利没别人好,但直接认定是违法似乎不是很恰当...?
再者,如果您非常坚持要争取也不是不行
直接请劳工局解释发文给中科院算了
这样你我就不用在这边争执了^^
姑且不考虑到期这件事的话,104年会有部分月数会超过三年年资
所以今年假是8天半,也不是7天阿
※ 编辑: tolight (220.137.132.185), 01/22/2015 00:52:17
17F:推 sca133: 想来的看看里面长官这种回覆就知道福利有多好了 哈 01/22 07:17
18F:推 sca133: 有人说打去问违法了 就卢东 说核研体制又说西 真的... 01/22 07:20
我不是长官,只是一个研替
会说这麽多,只因事实不该被扭曲
条件也许没别人好,但没有违法
19F:推 MKIU: 核研所就照劳基法啊,公务机关欸 01/22 11:46
劳基法基本上只制定最低条件吧
20F:推 Nikkor: 一开始不就叫你打去劳动不了 呵呵 01/22 20:26
我还想请教您当初是怎麽叙述的呢?
21F:→ lave70: 是是是 一切照规定 01/22 20:27
22F:推 asamiakio: 问过劳动局了 没违法... 可以试着去争取 但没违法 01/22 21:44
感谢帮助澄清
23F:推 oasisone: 呜呜 我同学在业界的公司 新人就是14天起跳 01/22 22:22
24F:→ oasisone: 我们这样争这三天四天 真好小家子气 01/22 22:23
类公家单位怎麽跟业界比...囧
25F:推 MKIU: 见微知着喽~ 01/22 23:40
※ 编辑: tolight (220.137.241.248), 01/23/2015 00:26:59
26F:推 lave70: 都转型了 还在类公家 应该更往业界的趋向靠近吧 既然要转 01/23 01:37
27F:→ lave70: 就从现在开始 01/23 01:37
28F:→ tolight: 不能同意楼上更多,很多制度是该改了 01/23 02:01
29F:推 asamiakio: 一个这麽久的大机构,结果跟不良中小企业一样,跟研替 01/23 07:11
30F:→ asamiakio: 斤斤计较,A钱A假。没救了。 01/23 07:11
31F:推 moto5566: 调薪统一日期,放假照比例,伟哉 01/23 16:43
32F:→ tolight: 统一调薪这真的就没道理了~第一梯次真的吃亏啊!! 01/23 18:27
33F:推 lave70: 不改变小心以後又被国防部收回去 01/23 19:05
34F:→ lave70: 到时候就跟以前一样要再自行发展更难 01/24 09:51
35F:推 lay911225: 说不过人就叫人打电话问也太弱了吧 01/24 14:17
36F:推 catty123: (不好意思借问)请问中科院改制後员工还是不能上网或 01/24 15:15
37F:→ catty123: 使用智慧型手机吗? 01/24 15:15
38F:推 oasisone: 不能 上次说年底会提出方案 请注意提出跟实行差别 01/24 15:27
39F:→ oasisone: 是104年底 01/24 15:28
40F:→ tolight: 智慧型手机还是不能,但一般网路节点变多了,比之前方便 01/24 18:28
41F:推 oasisone: 疑 是系统问题还怎样 我1/22推文怎麽被修掉一条 01/24 20:22
42F:→ oasisone: 啊 真的是系统问题 01/24 20:23
43F:→ oasisone: sorry 可能mo ptt 有点怪怪的 01/24 20:24
44F:推 menontw: 以中科院目前的作为,我是觉得回归国防部是迟早的问题。 01/25 07:46
45F:推 riskman: 回归国防部???? 做梦吧 01/25 17:08
46F:推 menontw: 当初立法时已经有但书,三年若做不出成绩,就回归国防部 01/25 17:13
47F:→ menontw: 如果什麽制度都不改,那和在国防部底下也没什麽两样。 01/25 17:13
48F:→ Nikkor: 呵呵 01/26 18:42
49F:→ Nikkor: 听说今天中科院休假依法办理之後多一天? 01/26 18:44
今天补回是因为役期折抵的问题,因人而异
应该与您之前所争执的点不同
※ 编辑: tolight (220.137.123.212), 01/26/2015 18:54:57
50F:→ Nikkor: 喔喔~ 了解 反正补回来就好了 之前是不小心算错而已 01/26 19:00
51F:→ Nikkor: 不过人资处真的要小心阿 不小心算错 多给是没关系 01/26 19:01
52F:→ Nikkor: 之前算错少给 今天又补回来 造成大家误会 01/26 19:01
53F:→ Nikkor: 不过大大您也辛苦了 在这边算了半天解释给大家听 感谢 01/26 19:03
但要是没这件事发生,我也不会花精神去仔细看
搞不好假就这样被吃掉了也说不定...
※ 编辑: tolight (220.137.123.212), 01/26/2015 19:26:50
54F:嘘 Claudia13: 上礼拜说资方合法,要吵你们自己吵,现在又说的好像你 01/26 22:57
55F:→ Claudia13: 帮大家争取,神逻辑哥不是叫假的 01/26 22:57
56F:→ moto5566: 听说南部的假比较多 不知道真假 01/26 23:14
57F:→ tolight: 我想C大直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之前讨论的问题吧 01/27 21:33
58F:→ tolight: 这明明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你硬要混为一谈我也没辙 01/27 21:34
59F:→ tolight: 役期折抵的问题是呈办人打给我,告知已修正了 01/27 21:47
60F:→ tolight: 上来陈述情况又惹到你了? 01/27 21:49
61F:→ lave70: 我只是想到有这可能啦 没想到当初立法时真的有下这个但书 02/06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