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Dsunandsky ()
看板DIRDS
标题[问题] 公司内转疑问
时间Sat Jan 18 15:48:03 2014
请问各位,
倘若是公司(政府部门)内部换单位(甲->乙,但两单位业务属性不同),
而在役男本身同意的情况下,
是否只需要甲与乙单位主管许可即可生效?
或者役政署在这方面有明文规定或限制?
找了许久还是没有答案,谢谢各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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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39.93
1F:→ YunJonWei:第三阶段受劳基法保护,要怎麽样处理人事役政署无权管理 01/18 16:31
2F:→ YunJonWei:其实第二阶段也是。 01/18 16:33
3F:→ YunJonWei:差别在於第二阶段不能以薪资名义给予役男薪水。 01/18 16:38
4F:→ YunJonWei:若第二阶段换单位,奖金变少了,你也必须接受。 01/18 16:39
5F:推 ryanlei:役政署没在管公司内部调动的 自己桥好就好 01/18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