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cingcloud (热腾腾的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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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3%的丙等考绩?
时间Fri Oct 9 09:34:33 2009
※ 引述《wearytolove (夺真书生A.W.)》之铭言:
: 今天行政专题讨论到3%的丙等考绩的问题
: 即使彭老师已经有说了理由,我还是不大认同耶
: 我不知道为什麽一定要有一定比例的人需要拿丙等
: 也许这样的原因来自於不敢得罪人or懒惰
我觉得老师有一个地方没有讲得很清楚,是现行的考绩制度
强迫分配是为了矫正现行考绩制度,全部都拿甲等乙等,只有那种很糟很糟的人才得丙
这是结果,很大的原因在於我们的考绩制度,加上机关首长当好人的心态
没有人敢给丙等,无疑是为自己找麻烦
如果要做彻底的方法,应该是去大幅度修改考绩法,从评等项目、分配等第
分配比例开始全部大幅度修正,但没人敢做!那是得罪选票的行为
3%的考绩修正还有一个附加条件,是两年连续拿丙,才会layoff
从老师的逻辑,这可以激励公务员不要落到最後面!(当然老师的逻辑我们可以不认同)
: 可是我觉得这样需要改进的是打考绩的人的"素质",而不是强迫多少人得是丙
: 假如改考绩的人都很清楚要怎麽去评分,怎麽赏善罚恶
: 自然做不好的就会拿丙等,而做的好的就take 甲 for granted
: 所以我觉得问题应该是要加强打考绩的人的素质,而非强迫制度
: 这样我觉得是违宪的
宪法有保障这个吗?我记得有工作权、好像没有保障解职吧!(小弟意见)
: 之後芮君跟德翰有提到可以由独立机关来打考绩
: 我回去想想後,觉得这也许就跟所谓的政治行政二分有关
考绩评定方式里面有一种叫做「评监中心法」assessment center,可以解决问题
但是,一定会被质疑「阿!你们又没有平常在我们机关,怎麽会知道谁做的好不好」
: 假如我今天完全不受上级有任何控制(如打考绩交由独立机关)
: 那无论上级想推什麽改革或者是政策改变,我都可以BOHICA一下就过去了
: 这样好像会让任何政策都难以推动
: 所以结论就是
: 有没有人想去唱歌啊
这个太跳TONE欧,不过我喜欢!
请记得CALL我~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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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earytolove:感谢 10/09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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