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enever7963 (Picket Destroyer Type-0)
看板Q_ary
标题[公告] 近期板务宣导
时间Sun Nov 6 23:06:13 2016
各位板友安好:
宣导几件事情,希望各位耐心看完。
一、关於Cross-Post(CP)
CP是本站明定的违规行为,若查明属实,其罚则是删除当周所发表之全部文章,
并且根据严重程度开罚
一张以上罚单。本板亦有相关规定,凡因CP行为经Board-Police
判决确定者,本板处分水桶
一年以上。
本站CP行为的定义如下:
1.相邻
三天以内、跨
二板以上、相似文章内容达
五篇以上。
2.Calendar/NewActivity/Zaction/Zclub四板篇数不计入。
3.站庆宣传、组长/群组长/站长因传达其管辖范围下之事务而宣传者不计。
转录文章亦计入CP篇数计算内。
请各位张贴问卷文之前注意自己是否已经CP违规,
不要以为转录的篇数不计。
二、关於资料不全或不合规定
先附上本板板规第八条如下:
第 8 条 (问卷内容)
发表第七条第三项第一至第三款文章者,均应有下列内容:
一、问卷标题。
二、研究目的。
三、研究者姓名:需填上全名,如为法人者,亦应填上全名。
四、联络人姓名:得与前款不同,但仍应填上全名。
五、问卷连结。
六、联络方式:除站内信外之一切联络方式,但不得为社群网路之帐号或连结。
其中,联络人姓名和联络方式这两项的问题最多,有些没有太离谱的我之前都放行。
相信大家都应该明白「全名」、「站内信外」这两个词的含义。
再申明一次,联络方式
不得为站内信。
以下提供范例作为参考:
(1)研究单位
正确:
台湾大学物理学系 (O)
台大物理系 (O)
Department of Physics,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O)
北市警局 (O)
Taipai City Police Department (O)
个人研究 (O)
错误:
台湾大学 (X)
台大 (X)
NTU (X)
台北市政府 (X)
警察局 (X)
(2)联络人姓名
正确:
刘邦 (O)
Liu, Pang (O)
Pang Liu (O)
错误:
刘先生 (X)
刘老师 (X)
Jack (X)
本板因违反该条规定而遭到锁定者,将在2016/11/09零时之後删除并警告一次。
whenever7963 201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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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务问题、站务问题、操作指令问题、违规证据、代检举要求欢迎站内信给本人
请以站内信为主,水球本人看到回覆,但本人不一定常驻在线上
私人问题,除本人认定之好友以外恕不回应
请勿以站内信回覆本人在公开看板上的文章辱骂本人
或在板务站务问题之信件内偷渡辱骂字眼
whenever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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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29.115.3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Q_ary/M.1478444776.A.9F2.html
※ whenever7963: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11/06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