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chenlemn (sinra)
看板PuzzleDragon
标题[公告] 检举与违规行为水桶判决
时间Fri May 22 19:06: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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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 决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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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2203685君违反『板规3-1』,予以
水桶三日。
free79826君推文并未违反板规3-1。
knuck君违反『板规3-1』,予以
删文并
水桶七日。
andy3580君推文并未违反板规3-1。
hibaba君违反『板规3-1』,予以
删文并
水桶三日。
jouhouya君之证据不足,予以免诉。
sake0803君并未违反板规3-1。
YoungLoka君推文并未违反板规3-1。
loveSETSUNA君因检举人不适格,予以免诉。
KerLae君推文并未违反板规3-1。
john0909君推文并未违反板规3-1。
wklxbiwee君推文并未违反板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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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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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H-p79ki (PuzzleDragon)
【文章标题】 [公告] 试阅
【判决时间】 201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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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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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2203685君违反『板规3-1』,予以
水桶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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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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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根据板规3-1,板友不得引战,违者予以水桶一天以上卅天以下
1.b. 虽l12203685君推文之词汇不至於过於激烈,然而就「好棒棒」一词,乃至於全段
推文来看,并不是对於版友之称赞,反倒是不以为意之反讽。
对於板友之行为,本就应秉持理性讨论,合理辩驳之原则;l12203685君之推文
并非以一个合理、正常的评论,而是以冷嘲热讽,挑衅的语意为之,且造成多名板友
不悦,提出检举。由以上判定具有引战之嫌疑,依照版规3-1,予以水桶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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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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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l12203685: 群聚OO哥好棒棒 躲在角落酸人 也很奇巴呢 05/12 21:16
2F:→ l12203685: 还是该说检举哥? 啊应该说拉人加line群哥? 05/12 21:17
3F:→ l12203685: 说别人在意结果时不时就拿来说嘴 自打脸ㄞㄚㄞ罗~ 05/12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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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引用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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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删文并水桶1~30日不等,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
3-1 引战或破坏板面秩序:
经板主群认定为情节重大之板面违规行为
认定包含针特定族或
个人、宗教、学校、地域、种族、职业、性别、政治倾向政治人物)
之文章、推嘘文、签名档之形式,无论暗示、影射、同音异字,
如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之对象或范围者亦同。
将P&D与其他转珠类型游戏做比较并挑起对立、删除他人推文
以及连续多次发言意图藉机挑衅钓鱼、反串等恶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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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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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H-p79ki
【文章标题】 [公告] 试阅
【判决时间】 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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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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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79826君推文并未违反板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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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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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高端一词,虽然於夏美事件後频繁出现,有时也变成反讽他人之词汇
然而是否具备贬抑讽刺之词,需有更多佐证以证明。
1.b. 由free79826推文来看,仅是以高端代表「在置顶的大家」,是赞美还是反讽,
光由这段推文无法看出,因此并未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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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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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free79826: 我以为这边是高端的说 我往上拉了一下05/13 18:38
5F:→ free79826: 想说这边有看到打招呼都是对高端打招呼的说05/13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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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引用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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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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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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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LJB3hOj
【文章标题】 [板友] knuck 日版 C组 觉水印 觉猫 潘朵拉
【判决时间】 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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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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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uck君违反『板规3-1』,予以
删文并
水桶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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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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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根据板规3-1,板友不得引战,违者予以水桶一天以上卅天以下
1.b. knuck君版友文後段「例如我这个看不出直角转珠的高端份子啊」以降
明显延续之前夏美事件之争议,并且嘲讽攻讦特定板友,已具备引战之事实
因此依据版规3-1,予以删文,并水桶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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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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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这个看不出直角转珠的高端份子啊(笑)
或是老是躲在**回文的双面人啊
还有故意画分族群搬弄是非的啊
还有喜欢脱别人裤子的啊(脱了才发现有大OO嘛 嘻嘻)
见特定ID脑袋思想就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啊
还有无聊到去查人家女生什麽系的啊
每天照三餐追打讲错话的的啊
还有质疑版主不会做事的
连人家版主群有没有讨论都想要尬上一脚的啊
最後甚至说出了我玩不过上位者呢
这麽多抓马可以看 让人每天每天都不厌烦
真的是感谢PAD板 让我学到了这麽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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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引用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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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删文并水桶1~30日不等,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
3-1 引战或破坏板面秩序:
经板主群认定为情节重大之板面违规行为
认定包含针特定族或
个人、宗教、学校、地域、种族、职业、性别、政治倾向政治人物)
之文章、推嘘文、签名档之形式,无论暗示、影射、同音异字,
如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之对象或范围者亦同。
将P&D与其他转珠类型游戏做比较并挑起对立、删除他人推文
以及连续多次发言意图藉机挑衅钓鱼、反串等恶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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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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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LHaQX9l (PuzzleDragon)
【文章标题】 [公告] 2015年5月公告板规 暨推荐检举区
【判决时间】 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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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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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3580君推文并未违反板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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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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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逻辑上若P则Q,唯一成立的只有非Q则非P。andy3580说「瞎子也看得出来」,
所以相对的「看不出来的不是瞎子」。而「看不出来的不是瞎子」,这段意思没有
客观上的贬抑。
况且由该推文判断,此段推文仅是为了说明被桶两人显而易见不具挑衅引战的事实
所以不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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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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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andy3580: 被桶的两个人说谁 瞎子也看得出来拉 不过当事人说没去05/13 21:59
7F:→ andy3580: 检举就是05/13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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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引用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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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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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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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LL6TF1f
【文章标题】 问题] 关卡中手指buff消失?
【判决时间】 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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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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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baba君违反『板规3-1』,予以
删文并
水桶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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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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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根据板规3-1,板友不得引战,违者予以水桶一天以上卅天以下
1.b. 虽第一句推文尚还不至於违规,然而hibaba後面承认此句推文是为了嘲讽版友
因此可认定该句推文确实具备引战之意图,依版规3-1予以水桶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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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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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hibaba: 没关系,就是有人很厉害爱嘘文,这就是ptt05/14 17:22
9F:→ hibaba: 什麽?嘲讽ㄧ下也还好吧,有违规?05/1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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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引用板规
───────────────────────────────────────
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删文并水桶1~30日不等,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
3-1 引战或破坏板面秩序:
经板主群认定为情节重大之板面违规行为
认定包含针特定族或
个人、宗教、学校、地域、种族、职业、性别、政治倾向政治人物)
之文章、推嘘文、签名档之形式,无论暗示、影射、同音异字,
如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之对象或范围者亦同。
将P&D与其他转珠类型游戏做比较并挑起对立、删除他人推文
以及连续多次发言意图藉机挑衅钓鱼、反串等恶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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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编号
───────────────────────────────────────
【文章代码】 缺
【文章标题】 缺
【判决时间】 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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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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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houya君之证据不足,予以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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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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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经查jouhouya君并未於置底检举区有事证所附之推文,将该推文整段以google查询
也未见明显之结果。因此无法确定该段推文出处与原意,甚至无法推定该段推文
真伪。因事证不足,予以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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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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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推 chopper0424: →jouhouya 高度哥是降跟coka他们酸我在那边喊得05/17 01:47
11F:→ chopper0424: →jouhouya 你这推文感觉就像是我整天把这名称挂嘴 05/17 01:48
12F:推 chopper0424: 边讲一样 所以我要跟版主检举你3-1意图钓我鱼05/17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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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引用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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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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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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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LL43-ow (PuzzleDragon)
【文章标题】 [公告]
#1LKmpNcM一案说明
【判决时间】 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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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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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e0803君并未违反板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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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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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因版友检举该段推文疑似违规,因此审理。
1.b. 带风向一词,依照ptt用语习惯而言,指的是引导推嘘文或是讨论的方向,
该词汇本身不具褒贬含意,需由佐以前後文判断。
目前仅有一句推文的情况,实难认定其具有明确引战嫌疑,因此不予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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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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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推 sake0803: 又有人要带风向拉~~~~ㄝㄝ 05/1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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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引用板规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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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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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LL43-ow
【文章标题】 [公告]
#1LKmpNcM一案说明
【判决时间】 2015年05月22日
───────────────────────────────────────
八、(二)、判决
───────────────────────────────────────
YoungLoka君推文并未违反板规3-1。
───────────────────────────────────────
八、(三)、理由
───────────────────────────────────────
1.a. 因版友检举该段推文疑似违规,因此审理。
1.b. 欠缺前後文的情况下,无法确定该版友是嘲讽还是称赞,所用辞汇也不致过激
因此不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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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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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推 YoungLoka: 大护航时代 知名ID万岁05/1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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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引用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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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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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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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LL43-ow
【文章标题】 [公告]
#1LKmpNcM一案说明
【判决时间】 2015年05月22日
───────────────────────────────────────
九、(二)、判决
───────────────────────────────────────
loveSETSUNA君因检举人不适格,予以免诉。
───────────────────────────────────────
九、(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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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因版友检举该段推文疑似违规,因此审理。
1.b. 此段推文对象明确为「掌权小OO」,而这段推文出现於ptt实业坊的PuzzleDragon版
因此可认定版友所指称之掌权者为ptt实业坊中具备实质治理PuzzleDragon版之人
如本版版主,小组长,群组长,站长等人。
因此若要检举该名板友违规,应由以上适格者提出,经查检举者并非於本版实质
掌权者,提出检举并不恰当,因此予以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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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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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推 loveSETSUNA: 掌权小OO快消失才真的乾净讨论空间 05/1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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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引用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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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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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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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LL43-ow
【文章标题】 [公告]
#1LKmpNcM一案说明
【判决时间】 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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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判决
───────────────────────────────────────
KerLae君推文并未违反板规3-1。
───────────────────────────────────────
十、(三)、理由
───────────────────────────────────────
1.a. 因版友检举该段推文疑似违规,因此审理。
1.b. KerLae君之推文基本上属於中立之评论,应不具嘲讽攻讦各方之意涵,
因此不予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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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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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KerLae: 引述的推文里出现的ID,真的都好眼熟喔XDDDD05/14 14:31
17F:→ KerLae: 开战惹开战惹,另一群的,以後不准在版上出现啊!05/14 14:57
18F:→ KerLae: 只要把几个常见ID隐藏掉,就会发现所谓的众怒根本是...05/14 15:04
19F:→ KerLae: 其实也不用,只要把跟引述推文中的相同ID隐藏掉,就没人了05/1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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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引用板规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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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一)、编号
───────────────────────────────────────
【文章代码】
#1LL43-ow
【文章标题】 [公告]
#1LKmpNcM一案说明
【判决时间】 2015年05月22日
───────────────────────────────────────
十一、(二)、判决
───────────────────────────────────────
john0909君推文并未违反板规3-1。
───────────────────────────────────────
十一、(三)、理由
───────────────────────────────────────
1.a. 因版友检举该段推文疑似违规,因此审理。
1.b. 欠缺前後文的情况下,无法确定该版友是嘲讽还是称赞,所用辞汇也不致过激
因此不判罚。
───────────────────────────────────────
十一、(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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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 john0909: 自己出来当一个群体 然後讲别人小OO 超强的XD 05/1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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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引用板规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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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一)、编号
───────────────────────────────────────
【文章代码】
#1LL43-ow
【文章标题】 [公告]
#1LKmpNcM一案说明
【判决时间】 2015年05月22日
───────────────────────────────────────
十二、(二)、判决
───────────────────────────────────────
wklxbiwee君推文并未违反板规3-1。
───────────────────────────────────────
十二、(三)、理由
───────────────────────────────────────
1.a. 因版友检举该段推文疑似违规,因此审理。
1.b. wklxbiwee君之推文基本上属於中立之评论,其中唉唉应为个人感想,不具嘲讽攻讦
各方之意涵,因此不予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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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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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F:→ wklxbiwee: 又有人想诱导都是小圈圈再乱罗 唉唉05/1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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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引用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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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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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诉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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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板友不服判决
请於判决公告後依照『版规7-2』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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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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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为板友之基本权利。然而权利伴随着义务
需请版友1.确认自己受到不法侵犯
2.确实执行完善举证义务,具体说明疑虑与理由
3.避免无端滥诉
每次版友的检举,版主群都得花心力与时间去处理。
因此版主群也不乐见板友把检举当成抗议,斗争工具。
望 各位版友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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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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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0.126.40.6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uzzleDragon/M.1432292773.A.363.html
22F:推 jouhouya: 妈,我第一次上公告耶 05/22 19:08
修正 十二、(三)、理由 1.b. 名称误植为KerLae
※ 编辑: jschenlemn (120.126.40.65), 05/22/2015 19:10:52
23F:推 knuck: 4/17那个判决不是取消了吗...也照算喔 05/22 19:11
24F:→ jschenlemn: 哪个? 05/22 19:12
25F:推 wssxxx: 亲爱的君 05/22 19:12
26F:→ knuck: 雪华统我那个阿 隔几天就取消了 我发空白文那个 05/22 19:12
27F:→ knuck: *隔几篇 05/22 19:13
OK 我查到了,修正判决为七日
※ 编辑: jschenlemn (120.126.40.65), 05/22/2015 19:14:56
28F:推 sinnerck1: 大检举时代 05/22 19:13
29F:推 Sougetu: 算是可以安静个几天吧 05/22 19:14
30F:推 shinchen: knuck的2.b累犯那项 判决取消应该不能算 05/22 19:14
31F:推 SupaArchon: #1LCFNLCs 当天就撤销了喔 05/22 19:14
32F:→ kaisudo0520: 辛苦了 好详细 05/22 19:14
※ 编辑: jschenlemn (120.126.40.65), 05/22/2015 19:15:37
33F:→ knuck: 总之辛苦啦 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 入桶冷静去 05/22 19:15
34F:推 YoungLoka: 这样也被检举喔-.- 05/22 19:23
35F:→ asas789: ....等等 连风向这个都有人检举 玻璃心大放送欧www 05/22 19:24
36F:推 shinchen: 就是「大家一起跳进来当当事人」的产物啊 讲玻璃心小心 05/22 19:26
37F:→ Minihil: 三天的好像称不到神祭...只能抽kitty了 05/22 19:26
38F:→ shinchen: 也被检举喔 05/22 19:26
39F:推 YoungLoka: 玻璃心小心有人检举你阿 05/22 19:27
40F:→ YoungLoka: ^讲 05/22 19:27
41F:推 spicysmall: 乙 05/22 19:27
42F:→ asas789: 带风向还能被检举 那说住海边应该会被桶成智障 05/22 19:32
43F:→ Minihil: 目前对检举者没规范啊~看你不爽先检举再说 反正最後不成 05/22 19:35
44F:→ Minihil: 也没亏XD 05/22 19:35
45F:→ asas789: 我是觉得检举太多次失败要记起来 有些摆明检举先不吃亏 05/22 19:36
46F:→ YoungLoka: 丢封信就不用理啦 不爽你先检举就对了 05/22 19:39
47F:→ Minihil: 我看检举失败一次要捐个1000P给被检举的好了XD 05/22 19:39
48F:推 xvmon123: 异意啊里 瞎子也看得出来 是否等价 是瞎子就看得出来 05/22 19:40
50F:→ Minihil: 或是给板主当活动金 05/22 19:40
51F:→ xvmon123: 瞎子也看得出来应该是前句的子叙述 05/22 19:40
52F:→ chopper0424: 我是检举这段 还是要回置底提出新事证 05/22 19:40
53F:推 jouhouya: 检举人不成功就透过板主转交给被检举者500P好了 05/22 19:41
54F:→ jouhouya: 同时可以保密,然後要花P检举的话或许多少可以刺激版上 05/22 19:41
55F:→ jouhouya: 讨论也说不定 05/22 19:41
56F:→ YoungLoka: 板主表示:乾 我要被吃多少手续费 05/22 19:42
57F:推 aya16810: 那没p币的活该被嘴吗? 05/22 19:43
58F:推 xvmon123: 然後版主辛苦了!! 05/22 19:43
59F:→ Minihil: 已经是以肯定检举失败爲前提了嘛XD 05/22 19:45
60F:→ Minihil: 没钱就发几篇心得文赚啊 还能增加版面文章 05/22 19:47
61F:→ YoungLoka: 真被嘴还会检举失败喔ww 05/22 19:47
62F:→ asas789: 结果这制度最惨的是版主 什麽都没干自己还要多花手续费 05/22 19:56
63F:→ jouhouya: 用税後金额来算不就好了 05/22 19:57
64F:→ chopper0424: 那个jouhouya好像是我误会你了 真是抱歉orz 05/22 20:00
65F:推 john0909: 啊不就还好我昨天没有上去置顶讲话 那句检举推文 05/22 20:03
66F:→ john0909: 都可以拿来当检举事由 昨天要是我上去讲点什麽 今天就 05/22 20:04
67F:→ john0909: 不在了吧 哼哼 05/22 20:04
68F:→ KerLae: 突然看到自己ID,真是吓一大跳恶恶 05/22 20:04
69F:→ jouhouya: 就觉得奇怪啊,明明就说你是受害者,帮你说话 05/22 20:05
70F:→ jouhouya: 结果变成我是加害者 05/22 20:05
71F:→ jouhouya: 让我想到巴哈某篇文章,有人帮忙报警结果被告 05/22 20:05
72F:→ jouhouya: 虽然我只是出一张嘴而已 05/22 20:06
73F:推 ice2240580: 这个板很有病的XD 05/22 20:06
74F:推 impactwhite: 真不块是大检举时代 05/22 20:07
75F:嘘 liu770889: .........这版 05/22 20:08
76F:推 fonlinian: 看到某id真是大快人心 05/22 20:10
77F:→ lionel20002: 锋头应该过了吧? 弄这些真的很无聊.. 05/22 20:16
78F:→ lionel20002: 烧山本还比较有意思 05/22 20:16
79F:推 sheffler: 呼叫Knuck君帮我抽kitty ㄝㄝ 05/22 20:17
80F:推 sheffler: 水桶公告就大家安分一点 硬要追打感觉超没品 05/22 20:21
81F:推 ldsdodo: 颇呵 05/22 20:25
82F:推 w7266: 不想评论谁是谁非 不过这个版对判决不满 然後大量的 05/22 20:28
83F:推 acer5738G: 推 板主辛苦了 05/22 20:28
84F:→ w7266: 冲撞测试踩线挑衅 我觉得多得有点异常就是 05/22 20:28
85F:推 impactwhite: 还好啦 哪次水桶下面没追打 就各自点到为止罗 05/22 20:28
86F:推 nonverbal: 嘛 追打没越线也就是小打小闹啦 05/22 20:30
87F:推 w7266: 嘘文发泄是无所谓 不过故意踩线测试版主的情况好常见 05/22 20:32
88F:推 sake0803: 好有趣阿XDDD 大版上看到自己的名字有种说不出个感动 05/22 20:35
89F:推 sake0803: 我是觉得应该要像网球那样 要挑战要付钱 成功还你钱 05/22 20:37
90F:→ sake0803: 失败记一点 下次再挑战需要更多钱 当然成功就还钱 05/22 20:38
91F:→ sake0803: 不然版主真的好惨阿 花不必要的时间在这上面 05/22 20:39
92F:→ bluelamb: 现在是要先付诉讼费吗... 05/22 20:41
93F:推 sake0803: XDDDD 05/22 20:42
94F:推 killerj466: 把P币当诉讼费好了 05/22 20:45
95F:推 eric8311: 谨言慎行才能明哲保身啊 05/22 20:47
96F:嘘 jouhouya: 不然就匿名检举要P,实名不用 05/22 20:52
97F:→ jouhouya: 这样应该是没人有意见了吧 05/22 20:52
98F:→ jouhouya: ...虽然我想很难 05/22 20:52
99F:推 sake0803: 检举失败公布原告会违反隐私吗XD? 05/22 20:55
100F:推 nonverbal: 挑战成功是哪招ww 05/22 21:01
101F:推 killerj466: 挑战成功->SE胜利音效->灯~灯灯~灯~灯~灯灯灯~ 05/22 21:04
102F:推 diablo81321: 掌权小OO差点就被认证了wwww 05/22 21:21
103F:→ diablo81321: 瞎子都看的出来 不就等价於 看不出来也不是瞎子吗 05/22 21:22
104F:推 yam276: 玻璃心 我会被检举 05/22 21:25
105F:→ yam276: 吗 05/22 21:25
106F:→ andy3580: 如果只能抓到这种东西 就别学人家玩恶意检举拉 哈哈哈 05/22 21:30
107F:→ andy3580: 作人安分点 安分点~ 05/22 21:30
108F:推 a43164910: 唯一一个跟风检举就中了 好爽 05/22 21:38
109F:嘘 TCBeliever: 瞎子那题很怪吧 05/22 21:46
110F:嘘 TCBeliever: 例如地球人会飞 -> 不会飞就不是地球人吗? 05/22 21:55
111F:→ TCBeliever: 原本叙述逻辑已经有问题的时候不适合用逻辑解释 05/22 21:56
112F:推 ceiba5566: 公布原告完全不会侵害隐私权 05/22 21:57
113F:→ TCBeliever: 而且若p->q的中文叙述不能带也 也是包含的意思 05/22 21:57
114F:→ ceiba5566: 要如何设计检举程序,版主当然可以制定版龟决定 05/22 21:58
115F:→ TCBeliever: 你要先"证明瞎子也看得出来" 为真 才能证明後面的 05/22 21:59
116F:→ sakaihayate: 要适用若p则q的话叙述应该是因为是瞎子 所以看的出来 05/22 21:59
117F:→ TCBeliever: 如果你觉得你的逻辑没有问题的话 就可以这样证明 05/22 22:01
118F:→ TCBeliever: 好丈夫也会外遇 -> 没有外遇的都不是好丈夫 05/22 22:49
119F:推 lapras: 君不见婉君的夫君根本假君子 05/22 22:49
120F:→ TCBeliever: 你看这样讲会不会被喷死.. 05/22 22:49
121F:推 SupaArchon: 其实可以提异议XD 05/22 23:02
122F:→ TCBeliever: 已经提了 这逻辑以後绝对会ㄏㄏ.. 05/22 23:03
123F:推 wklxbiwee: 又有我 害我缩了一下 QAQ 05/22 23:07
124F:推 jjkk119: 板主好忙ww 05/23 04:18
125F:推 diablo81321: 地球人会飞不为真 好丈夫也会外遇 嗯 看定义吧 05/23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