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unhow (光武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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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公务员是否能兼职批改作文
时间Tue Oct 31 22:06:02 2023
事隔多日,铨叙部终於回应了......
一、本案所涉相关法规及解释如下:
(一)公务员服务法(以下简称服务法)第15 条规定:「……(第2
项)公务员除法令规定外,不得兼任领证职业及其他反置
从事同种类行为之业务。但於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
社会公益性质之活动或其他非经常性、持续性之工作,
且未影响本职工作者,不在此限。(第3 项)公务员依法令
兼任前2 项公职或业务者,应经服务机关(构)同意;机关
(构)首长应经上级机关(构)同意。(第4 项)公务员兼任教学
或研究工作或非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或围体职务,应经
服务机关(构)同意;机关(构)首长应经上级机关(构)同
意。但兼任无报酬且未影响本职工作者,不在此限。(第
5 项)公务员有第2 项但书及前项但书规定情形,应报经服
务机关(构)备查;机关(构)首长应报经上级机关(构)备
查。……(第7 项)第2项、第4项及第6项之行为,对公务员
名誉、政府信誉、其本职性质有妨碍或有利益冲突者,
不得为之。……」依上开规定之立法说明,所称「教
学」,系指公务员於学校、补习班、训练机构或民间公
司等场域传授专业知识或生活技能等。
(二)本部本年10 月26 日部法一字第1125625598 号电子邮件略
以,服务法第15 条规定系为避免公务员兼职而影响公务
推动或利益输送,而予适度限制,尚非全面禁止公务员
兼职,又公务员兼职态样众多,且各机关(构)业务性质迥
异,是其於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未影响本职工作之
事务,究属服务法规定何种兼职态样,而分别应经权责
机关(构)同意或备查,尚需就各该公务员本职业务性质丶
兼职之类型、工作情形、时间长短及频率等予以认定,
爰有关服务法第15 条第2项但书所定「非经常性、持续性
之工作」,实不宜仅以公务员从事该项事务之次数或天
数等要件作齐一之评量标准,仍须分别就个案具体事实
认定之。
二丶兹以本部为公务员服务法之法制主管机关,历系阐明服务
法之立法意旨及相关补充解释,作为各机关认事用法之依
据,并尊重各机关本於权责所为之事实调查及认定。是据
您电子邮件所述,您欲於公余时间从事补习班批改作文之
工作,倘有给予被批改者相关建议,例如向被批改者说明
文体结构、修辞语法或提供修改文字等,尚合於服务法第
15 条第4项所称教学之范畴;如仅系给予评分或等次,则难
谓为该项所定之教学,即可能为同条第2项规定之「同种类
行为之业务」。是您拟从事之批改作文工作究属服务法第
15 条第2项规定所称「反置从事同种类行为之业务」、同项
但书所称「其他非经常性、持续性之工作」之情形或同条
第4项所称「教学」工作,因涉具体事实认定,仍应由您服
务机关(构)或上级机关(构)了解您实际从事情形本於权责依
法审认之。
以上......
所以,改作文且给予评论、修改文字,符合教学,可以兼职。
如果是只给分数,则不算教学,不能兼。
然而,补习班又不是吃素的,最好是随便给个分数就能领钱。
结论就是.......可以兼职批改作文!
今天拿这个函释去人事室,
课员说:阿你当初又没讲清楚。
我说:我已经说我要线上改作文,修改文字,写评语。
人事主任:(低头做他的事,不愿面对!)
※ 引述《liunhow (光武刘秀)》之铭言:
: 本人是最狭义的公务员,
: 由於本身得过县市文学奖,
: 最近发现有一些私立的补习班在应徵批改作文的老师,
: 可以在线上批改,不用实际到现场,
: 於是便引起了极大的兴趣。
: 昨日先跟一位中央的人事学姊请教,
: 她说只要报备绝对可以,因为他们内部就有人在补习班当名师,
: 并拿出下列的法规释例:
: 公务员服务法(以下简称服务法)第14 条之3 规定:「公务员兼任教学或研究工作或非
: 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或团体之职务,应经服务机关许可。机关首长应经上级主管机关许可
: 。」本部83 年11 月3 日83 台中法四字第1044291号函略以:「……公务人员利用下班时
: 间,至高普特考补习班授课,与现行服务法规定,尚无违背……」又教育部85 年10 月
: 15 日台(85)人(二)字第85076147 号书函复本部略以「补习教育法(现为补习及进修
: 教育法)规定,补习教育区分为国民补习教育、进修补习教育及短期补习教育3 种,短期
: 补习教育由学校、机关、团体或私人办理,分技艺补习班及文理补习班2 类。短期补习教
: 育旨在增进国民之生活知能,公私立皆可办理。服务法第14 条之3 并未明定所称之教学
: 仅限於学校授课。於补习班授课似尚不得认定其非属教学活动。」准此,上开条文公布生
: 效後,公务员凡在补习班授课者,应依规定经服务机关许可後始得为之。
: 有监於此,今日去跟服务机关的人事提出申请,
: 不料服务机关的人事却以反覆从事同种类行为之业务,予以驳回。
: 且说要有真实现场授课才可申请,批改作文则是反覆从事同种类行为。
: (公服法15-2
: 公务员除法令规定外,
: 不得兼任领证职业及其他反覆从事同种类行为之业务。
: 但於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社会公益性质之活动或其他非经常性、持续性之工作,
: 且未影响本职工作者,不在此限。)
: 还请各位前辈们指点,我到底能否兼职这类批改私立补习班作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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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starorion: 推 10/31 23:01
3F:推 XDylan: 谢谢公开分享 前人种树後人乘凉 10/31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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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RockAchi: 推 11/01 09:06
9F:推 needeng: 教学性质本来就是可以的,不过会有人继续跳针酸公务员太 11/01 09:40
10F:→ needeng: 闲。 11/01 09:40
11F:推 needeng: 被酸的原因:你轻松考上还可以兼课 他考很久没考上 羡慕 11/01 09:46
12F:→ needeng: 忌妒恨~ 酸死你 11/0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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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推 elynn889: 好人一生平安,人事室应该没函释不敢背锅啦 11/01 12:06
19F:→ elynn889: 心放开就好 11/01 12:06
20F:推 YaLingYin: 推 11/01 12:13
21F:推 brella: 推 11/01 12:18
22F:→ ezmantalk: 你不觉得 你自已都有疑问或所谓不太确定 真的能解释就 11/01 12:20
23F:→ ezmantalk: 铨叙部 人事要认定什麽?怎麽认定?还不是铨叙部讲了算 11/01 12:20
24F:→ ezmantalk: 不直接找铨叙部才是问题吧 11/01 12:20
25F:推 ibanez193: 推,恭喜 11/01 12:30
26F:→ jennywalk: 改对错的不行,但是改作文跟题解的可以 11/01 13:33
27F:推 xzhi: 推 11/01 19:02
28F:推 griswold: 依某e的讲法,那机关也不用设人事室了,有铨叙部就好, 11/01 21:25
29F:→ griswold: 自己人事法规不问清楚还这麽多废话? 11/01 21:25
30F:推 ezmantalk: 对啊"自已"的人事问题又不是"机关"的人事问题 又不是 11/01 21:59
31F:→ ezmantalk: 机关要去批作文 自已不会去问清楚哦? 只要法规解释机 11/01 21:59
32F:→ ezmantalk: 关 那抱歉 只会剩五院和各部会而已 要劳基法解释 要找 11/01 21:59
33F:→ ezmantalk: 劳动部 那要劳动局干嘛 自已造样造句好吗 11/01 21:59
34F:→ marskam723: 推 11/02 00:08
35F:→ airlow: 我是觉得不能什麽案都说是申请者"自己"的问题啦,我发现人 11/02 00:30
36F:推 airlow: 事不知道为啥都不肯主动问铨叙,是怕被当吗 11/02 00:33
37F:→ airlow: 非人事问铨叙,铨叙可能会耐心解释处理,人事本身去问 11/02 00:33
38F:→ airlow: 是不是很容易被当「你怎麽连这都不知道」? 11/02 00:34
39F:推 hsintu: 推楼上,总处也是喔,而且越级也不行,要先问你的上级机关 11/02 08:44
40F:→ ezmantalk: 因为你不是当事人 具体什麽情况自已就自已的个案是最 11/02 10:12
41F:→ ezmantalk: 清楚的 我指的是目前法规和函释都没办法规范的状况 这 11/02 10:12
42F:→ ezmantalk: 种只能请法规解释机关来解释(如本案)只要是算述就会有 11/02 10:12
43F:→ ezmantalk: 转述失风险 而且问出来不符当事人的意又会被讲 你问的 11/02 10:12
44F:→ ezmantalk: 不对 我的状况不是这样 11/02 10:12
45F:推 lipeici: 推,恭喜 11/02 19:44
46F:推 fgkor123: 第一天当公务员吗?人事部本来就没啥鸟用= = 11/03 00:07
47F:推 en90508: 改作文只改分数对学生有什麽用,一定会写评语的啊!人事 11/03 17:00
48F:→ en90508: 真的哈哈耶 11/03 17:00
49F:推 en90508: 越级问不行,但是如果机关人事可以回答我,我也不想问啊 11/03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