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ewalker (报告馒头班长不够)
看板PublicServan
标题[公告] 使用者maniaque 水桶8日
时间Thu Sep 7 23:33:28 2017
虽然本版开放言论自由,但针锋相对、人身攻击等可能引发讼
争的违规行为会抓的比较紧,还请大家对事不对人。
批评公众人事物还政党等还不会被告,上了法院也不一定有罪。
针对特定人的人身攻击就可能吃官司了。
加上网路讼棍事件层出不穷,也呼吁大家自己要懂得保护自己,严防钓鱼。
本案经置底检举:
1F:→ iachi: #1PfNSXiy maniaque 人身攻击 公开个人资料09/07 19:22
查使用者maniaque於8/29发表之文章
#1PfNSXiy: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看板 PublicServan
标题 Re: [请益] 评审/评选
时间 Tue Aug 29 22:15:5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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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确有针对个人进行批评之情事,
违反版规二、(一)4。
另外公开google搜索他人结果之行为,
纵使系对方主动於网路上公开的资料。
还是尽量避免构成人肉搜索游走个资法边缘。
这次不处罚,但呼吁不要有类似行为。
念maniaque版友近日热心回答版友问题,
该文章亦是想让版友们了解公务员职场,
本应处三十日之水桶,经裁量後改为八日。
在此提醒版友,过渡期已过,新版规也上路。
以後执行版规会更严格,还请遵守规范。
--
如何嘴炮 反驳对方的重点──◢◣
█确实指出人家论点的错误性 ψQSWEET
驳斥──────
◢ ◣█用引言指出对方错误或矛盾的地方( █
优质论文)
在嘴炮王 相反的观点──
◢████◣█列出相反的论点并以事实当证据( █ 辩论社)
应该出现 矛盾────
◢██████◣█列出相反的论点但不加以证实( ██论坛)
的元素 攻击态度─
◢████████◣█质疑对方的态度和口气 ( ██匿名版)
人身攻击↘
偏见↗
▄▄▄▄▄▄▄▄▄▄▄▄█攻击身份和能耐█干你娘(█ 小朋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71.61.23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ublicServan/M.1504798414.A.C3B.html
2F:推 pk0943: 不觉得有人身攻击及违反个资法。09/07 23:43
没人说违反个资法,也没因此处罚。
只是呼吁避免类似行为。
3F:嘘 BlackCoal: 违反个资法哪一条?人身攻击?妨碍名誉?公然侮辱?有09/08 00:02
4F:→ BlackCoal: 疑问就去告呀,板主这样介入私人纠纷好吗?09/08 00:02
5F:→ BlackCoal: 还有减刑耶,青天大人英明睿智!09/08 00:03
6F:嘘 dennick1011: 人身攻击在哪?这不就是一篇劝世文吗09/08 01:34
法院的见解是:有损当事人人格评价者
7F:→ ceres1209: 我也看不出来那里有人身攻击,不就很一般的评论吗09/08 06:46
8F:→ ceres1209: 要是资料是google或搜ID就有的 跟个资法就更一点关系09/08 06:49
9F:→ ceres1209: 也没有了09/08 06:49
10F:→ CamryHybridQ: 不是都网路找得到的公开资讯?09/08 07:16
11F:→ cairns: 真是神奇的判决,还可自由心证减刑,那不就都你说了算 09/08 07:25
版规都写在那.....
12F:嘘 n924127: BJ4 09/08 07:32
13F:推 snake79715: 疑 09/08 08:10
※ 编辑: Reewalker (223.140.235.231), 09/08/2017 08:19:08
14F:→ Lorry119: 劝世优文何以被桶??09/08 08:42
15F:→ Lorry119: 从未见指责谩骂之不良字眼,仅有规劝提醒之意。09/08 08:42
16F:→ Lorry119: 劳烦版主出门扫玻璃,辛苦辛苦09/08 08:42
17F:→ airlow: 通篇虽然酸度高了点,但你仔细看,还真的没谩骂字眼 XD09/08 08:53
本板禁针峰相对 对事不对人
酸度高又被当事人检举
只好依法行政罗
18F:推 fcz973: 不觉得有公然侮辱耶,如果被打脸就是贬损人格那八卦天天都09/08 08:53
19F:→ fcz973: 打脸了09/08 08:53
20F:→ airlow: 有损人格的部分是指「依他的职等不该提那些问题」吗?09/08 08:56
21F:推 monserx123: 不觉得M兄有错+1 09/08 09:05
22F:→ a9301040: 跟个资法无关好吗,个人资料要足以辨别该个人... 09/08 09:13
没人说违反个资法,也没因此处罚。
只是呼吁避免类似行为。
23F:→ centredman: 觉得打脸还被水桶,没人愿意讲真话了~ 09/08 09:19
24F:推 Pojin: 这要我来判的话是完全没违反板规XD 09/08 09:28
25F:→ inyo: 个人觉得太严格 得为M主管申冤一下09/08 09:40
※ 编辑: Reewalker (223.140.235.231), 09/08/2017 09:50:10
26F:嘘 op111925: 文章分类用[请益], 结果人家给意见就检举, 这...09/08 09:54
27F:→ op111925: 很客观的评论对方的人格评价, 这样叫有损喔? 09/08 09:55
28F:嘘 a9301040: 开嘘「还是尽量避免构成人肉搜索游走个资法边缘」 09/08 10:02
29F:→ a9301040: 你前後矛盾,又边缘又没有违反,所以在边缘没有违反09/08 10:02
边缘是查无违法 但不鼓励
30F:→ a9301040: 没有违反,呼吁? 09/08 10:04
道德劝说 懂?
whatever
处罚系基於版规二、(一)4 所以才仅八日
两项一起罚可能要三十日以上
31F:→ centredman: 请益可能有打脸,回答有推有嘘,发问前应详阅愿意打脸09/08 10:11
32F:→ centredman: 说明书 。再来发问 09/08 10:12
33F:推 LiYiKang: 桶得好 09/08 10:44
34F:推 amosvalen: 要酸人本来就有风险,第一天上班吗?09/08 10:46
※ 编辑: Reewalker (223.140.235.231), 09/08/2017 11:36:04
35F:→ amosvalen: 不然要释宪看看版主的禁言是行政处分吗?是否得救济 09/08 11:42
36F:→ airlow: 不服判决去组那边申诉就好了啦 XD09/08 11:53
37F:推 Marchosias: 噢我是建议要改善版风不应该用规定 这样管版容易作茧09/08 12:12
38F:→ Marchosias: 自缚 09/08 12:12
39F:推 spector66: 推 09/08 12:26
40F:推 firetfd119: 太好了,以後乱板id可以乱发文了ya~ 09/08 12:26
41F:→ firetfd119: 因为大家不能对乱板人评论,违者水桶09/08 12:27
42F:推 Marchosias: 之前来钓鱼的医生要检举也应该一堆吧 09/08 12:33
43F:→ Imuran: 辛苦了,不过如果未认定有个资问题,那人身攻击的条件应该 09/08 12:40
44F:→ Imuran: 不能满足,毕竟原回文是针对原文情况就既有资料陈述评论 09/08 12:42
这点逻辑怪怪的
两者无必然关系
45F:→ Imuran: 怎麽来认定有损当事人有人格评价受损的情况? 09/08 12:43
46F:→ Imuran: 另外针对量刑基准,人身攻击与个资是写在一起,30日以下 09/08 12:46
明明分开写
个资那只道德呼吁
处罚系基於版规二、(一)4
47F:→ Imuran: 是写死的,而且为同一事由,应该没有算成累犯加刑的空间 09/08 12:47
48F:→ Imuran: 无法确定当事人为当事人的时候,如何认定有损人格? 09/08 13:02
49F:→ Imuran: 另外量刑是针对您的回复说"可能要30日以上" 09/08 13:04
痾...对不认识的路人骂三字经也会被法院判刑的
50F:→ Imuran: 先不说人身攻击跟个资都写在同一条,即便不同条也应该是以 09/08 13:06
51F:→ Imuran: 最高罚为基准来算,或者版规是一事可二罚? 09/08 13:06
52F:→ Imuran: 不过这部份是由您就当时订定原意解读就是...哈哈哈 09/08 13:08
53F:→ Imuran: 另外版规是写30日以下,在这个额度下本来就是自由心证啦 09/08 13:10
大概了解您逻辑上的谬误出在哪
人身攻击并不是以违犯个资为前提
不懂为何一定要做连结
另外该文的确是有发表他人个资
但来源可能是当事人自己公开的
当然版规不该把两件事写在同一条
日後会修正,感谢提醒
54F:推 starfish2903: 支持版主判决! 09/08 13:27
55F:推 a172706: 会有寒蝉效应 09/08 13:41
56F:推 xxxmanxxx: @@ 09/08 14:33
57F:推 tenka92417: 被水桶的那位其实回覆的还满中肯的..只是口吻戏谑了点 09/08 15:08
58F:→ tenka92417: ,这样水桶他怪怪的 09/08 15:08
59F:推 wands: 美其名至板上请益 但不中听的意见就检举。 真是颗颗 09/08 15:43
60F:→ wands: 不应该进水桶吧,直接禁玻璃心请益比较快 09/08 15:44
61F:推 bota: 次一篇文下面, 一堆骑士, 真的很好笑 09/08 15:52
62F:→ bota: 办活动, 所以不会办公文? 妈的咧 09/08 15:52
63F:推 augustlion: 帮M大QQ 09/08 15:54
64F:推 deat: 看来原事主是听不进去了(不就刚好对号入座?)帮M大QQ+1 09/08 16:20
65F:→ nanyinwife: 其实m大回得很中肯.也蛮用心回的,如果提问只想人推, 09/08 16:35
66F:→ nanyinwife: 是否文章先叙明,毕竟忠言逆耳。 09/08 16:35
67F:推 tamama000: A_A 09/08 16:38
68F:推 Kel: M大的推文一直很精辟跟中肯,受益良多 09/08 17:05
69F:推 wwh: 像爆o公社一样先禁内射…超玻璃a 09/08 17:09
70F:嘘 foone: 戒严吗? 09/08 18:14
71F:嘘 rebot: m大很中肯 竟然被检举 果然是极品 09/08 18:49
72F:嘘 BlackCoal: 被事主本人检举没什麽,被水桶就很好笑了,当这边女版 09/08 19:11
73F:→ BlackCoal: 只能讨拍不能说实话? 09/08 19:11
74F:→ Marchosias: 这跟什麽说实话没关系 而是哪里有明确涉及人身攻击 09/08 19:30
75F:→ Marchosias: 没有人只会讲假话啦.. 09/08 19:31
76F:→ a9301040: 楼上讲道重点,如果不是个资,那要说明哪里人身攻击 09/08 19:39
77F:→ a9301040: 对人跟对事,有时候很难分 09/08 19:41
78F:推 orange722: M大文章里涉及人身攻击的字眼有哪些阿? 愿闻其详~ 09/08 20:05
79F:→ Scansnap: 嗯,我看完觉得我自己把我自己永久水桶好了 09/08 20:50
80F:推 tenka92417: 看了以後我也不知哪里有人身攻击的 09/08 21:00
81F:→ pognini: 同楼上诸位,看过m兄原文,请板务说明哪点涉及人身攻击 09/08 21:04
先搞清楚几件事
人身攻击不一定是三字经或辱骂
另外自认为客观事实 评述对象如果只是市井小民
私底下讲没关系 在不特定人面前讲一定会吃官司
例如当众骂人家是妓女
只要对方是一般民众不是政治人物还高层啥的
不论对方有无从事性服务业依台湾现行实务都会有讼争
该文指涉对象并非公众人物或可受公评之事
但对人家的工作能力与甚至品格都做出了负面评价
对事不对人 要批评也是私信而不是公开在版上讲
8天水桶也不多
也有保护M版友避免日後讼争的提点意味在
PTT也不是没讼棍
大家出了社会也有些历练也应该明理
表面上是在护卫人家 但真的是对人家好吗
82F:嘘 Alphaz: 道德劝说 懂?》这也是在酸人啊 自桶吧 09/08 21:37
83F:嘘 johnsky75: ... 09/08 22:24
84F:推 cca1109: 桶的好 09/08 22:54
85F:嘘 ericlinpig: 人家玻璃心碎了 手上有刀帮忙呼呼一下.. 来吧 我就是 09/08 22:59
86F:→ ericlinpig: 在酸 水桶自便 09/08 22:59
87F:推 dodohotdog: 哪有人身攻击?忠言逆耳利於行 良药苦口利於病 09/08 22:59
88F:→ dodohotdog: 明明是中肯良心的建议 现在愿意教导别人的人已经不多 09/08 23:00
89F:嘘 dodohotdog: 要不要投票一下 有没有人身攻击? 09/08 23:04
去看法院判决就好啦
90F:推 Players0305: 不觉得M兄的文章哪里有问题,很中肯阿! 09/08 23:09
可以骂政党 公众人物甚至公务员的高层
但不能在公众下对一般民众如此评论
不管自认为多中肯与是不是事实
好比当庭骂菜鸟法官恐龙法官
就算自认为事实 法院会让你脱罪吗
91F:→ cjol: a93也真敢讲,当初也说政治人物FB文章就算政治文,也没实质认 09/08 23:10
92F:→ cjol: 定还明确理由就覆议水桶,还桶十五天比这更重. 09/08 23:11
※ 编辑: Reewalker (223.140.235.231), 09/08/2017 23:52:52
93F:推 starfish2903: 才判8天 太轻了 09/09 00:17
94F:嘘 dodohotdog: 有哪一句话是人身攻击 板主判决要明白写出来啊 09/09 00:18
95F:推 hune: 桶的好+1 09/09 00:21
96F:推 hune: 有疑义请去站务申诉吧,推文吵个没完也毫无帮助。 09/09 00:25
97F:推 starfish2903: 早该桶了 09/09 00:34
98F:推 pognini: 这里不是法院,版务也非经国家认证的司法官(或许连公务 09/09 00:44
99F:→ pognini: 员都不是?) 网路言论空间是约定俗成 ,本案处分显然得 09/09 00:44
100F:→ pognini: 不到多数板友认同,板务应从众调整 09/09 00:44
101F:→ pognini: 或开投票 ,让板友决定本板未来的言论空间,我相信投票 09/09 00:51
102F:→ pognini: 数一定比板务的得票数高 09/09 00:51
103F:→ pognini: 这次选举,板务仅得12票,民意基础薄弱不宜独断 09/09 01:02
104F:嘘 fcz973: 我傻眼了,水桶可以保护不被告? 09/09 01:12
105F:推 Imuran: 您又提到法院...人身攻击严格来说并没有被定义,引用类似 09/09 01:37
106F:→ Imuran: 的公然侮辱好了,大多判例都表示如果帐号能不能连结到现 09/09 01:37
107F:→ Imuran: 实身份这点是成立与否的前提;今天先否决了可能有肉搜个 09/09 01:37
108F:→ Imuran: 资的问题,而这个自认被害帐号也不是什麽名人,前提被否定 09/09 01:37
109F:→ Imuran: 了,自然後续的一切都不成立,当然其他争点像是是否确有损 09/09 01:37
110F:→ Imuran: 害也都有讨论空间(个人认为同样没有)。不过想想,判决出 09/09 01:37
111F:→ Imuran: 炉就尊重,实际上这里吵也没什麽意思,毕竟版规的解释权在 09/09 01:37
112F:→ Imuran: 版主,但是就别牵扯现实判决了好吗? 09/09 01:37
113F:推 airlow: 版主举的例子如妓女、恐龙法官等,都是很明确骂人的句子 09/09 01:44
114F:→ airlow: 可是我又看了一次m大那篇,别说骂人的句子了,还用"您"耶 09/09 01:45
115F:→ airlow: 通篇讲比较重就是觉得他的职等那麽高却不肯学,比低职等的 09/09 01:46
116F:→ airlow: 还不如,这样算人身攻击吗?感觉只是针对对方提的问题回答 09/09 01:46
117F:→ Marchosias: 我说真的 你这样解释只是作茧自缚 09/09 01:48
118F:→ Marchosias: 我不知道公务员版的乡民战力如何 真的有人耐心要质疑 09/09 01:49
119F:→ Marchosias: 你挑战你 你大概做不久。 09/09 01:49
120F:推 Monde: 支持版主,虽然不否认当事者有时可解答,但只要遇到业务升 09/09 02:28
121F:→ Monde: 迁问题,起手式很酸,不外呼 "你都高考了","升到专员还要 09/09 02:28
122F:→ Monde: 人教" ,"都X职等了还不会xxx"... 09/09 02:28
123F:→ Monde: 是不能好好讲一定要酸人? 09/09 02:28
124F:推 smallcosmos: 从这一连串事件 大概可猜出平常她同事主管有多衰 09/09 06:34
125F:→ nanyinwife: 到底是哪份判决有类似本案的情节?可否举出案号供参, 09/09 08:19
126F:→ nanyinwife: 基於无罪推定原则,如本案真上法院还有罪,个人会觉得 09/09 08:19
127F:→ nanyinwife: 蛮可怕的,连起诉都很难吧? 09/09 08:19
128F:→ ceres1209: 这次不处罚,那下次呢?若下次要处罚,意思不就是这次 09/09 08:25
129F:→ ceres1209: 有违反版规吗 ?另外,讲话酸不等於人身攻击,要是碰 09/09 08:25
130F:→ ceres1209: 到摆烂的同事(非指原事主,不要告我人身攻击),大多数 09/09 08:25
131F:→ ceres1209: 人讲话都会酸酸的吧,这样就算人身攻击的话,那也太恐 09/09 08:25
132F:→ ceres1209: 怖了 09/09 08:25
133F:推 amosvalen: 如果双方认识有嫌隙,出手酸也还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09/09 09:22
134F:→ amosvalen: 无冤无仇路上就喷,请问当事人是公众人物,要这样让大 09/09 09:22
135F:→ amosvalen: 家洗脸洗免钱的? 09/09 09:22
136F:推 amosvalen: 人家没用性骚扰防治法敌意性行为k你就不错了,水桶是多 09/09 09:25
137F:→ amosvalen: 严重的处分 09/09 09:25
138F:→ Alphaz: 网路上被酸就这样 要是长官对她大小声不就直接.... 09/09 09:32
139F:推 Penny1225: 支持版主。本件争点应考量两造均有公务员身分,且m大在 09/09 09:50
140F:→ Penny1225: 自己google搜寻某id所得「零散」资讯,自己「汇整成一 09/09 09:50
141F:→ Penny1225: 个可得特定具体公务员身分」的文章,并张贴在「公务员 09/09 09:50
142F:→ Penny1225: 版」,全国公务员数量就这麽多,府城地区更只有这麽多 09/09 09:50
143F:→ Penny1225: ,其实m大公布的资讯可能已足以使该地区公务员联想到「 09/09 09:50
144F:→ Penny1225: 特定具体公务员真实身分」了,没人敢保证没有。而m大整 09/09 09:50
145F:→ Penny1225: 篇文章虽无攻击或不雅文字,但综观全文从文义上解释却 09/09 09:50
146F:→ Penny1225: 充满嘲讽揶揄之意,足以贬损他人在社会上之评价及地位 09/09 09:50
147F:→ Penny1225: ,更何况m大该篇文章将会成为日後可被google蒐集的文章 09/09 09:50
148F:→ Penny1225: 。试问,将来要报考或商调府城地区者,有无可能透过goo 09/09 09:50
149F:→ Penny1225: gle知悉某个具有相关学经历的具体特定公务员有在网路上 09/09 09:50
150F:→ Penny1225: 被揶揄而有不良评价,或先入为主的观念?m大行为真无可 09/09 09:50
151F:→ Penny1225: 议之处吗?比起某公务员可能因此遭受的个人身分曝光、 09/09 09:50
152F:→ Penny1225: 长久名誉损失等具有不可逆、无法回复的隐性伤害,8天水 09/09 09:50
153F:→ Penny1225: 桶唯一违法比例原则之处,可能下手过轻了。 09/09 09:50
154F:→ Penny1225: 本件值得思考的是「公布他人在网路上可蒐集散漫资讯, 09/09 10:01
155F:→ Penny1225: 并透过自己汇整整理成一篇足以特定具体范围身分公务员 09/09 10:01
156F:→ Penny1225: 」再加上通篇揶揄文字张贴在「公务员版」,此举真符合 09/09 10:01
157F:→ Penny1225: 公务员版精神吗?没人发现这很可怕吗?代表日後每个版 09/09 10:01
158F:→ Penny1225: 友要不定时检查自己在网路可被蒐集的散漫资讯、甚至10 09/09 10:01
159F:→ Penny1225: 年前的网路历史纪录,你可能根本没看过也不知悉的情形 09/09 10:01
160F:→ Penny1225: 下,就被有心人一次性的将你所有学经历「汇整成一篇」 09/09 10:01
161F:→ Penny1225: ,然後公开在可能有你同事出没的地方公开揶揄你!纵使 09/09 10:01
162F:→ Penny1225: 回答他人问题、酸人,也不用贴出他人学经历! 09/09 10:01
163F:推 starfish2903: 以後发文就要被这位肉搜,真是怕怕XD。 09/09 10:17
164F:→ fcz973: 反讽揶揄会贬损人格?有没有法院判决可以借闻香 09/09 10:21
165F:推 Penny1225: 楼上您可能没看清楚,我没写「贬损人格」,那是人格权 09/09 10:26
166F:→ Penny1225: 问题,而是写「贬低社会评价」。 09/09 10:27
167F:推 Marchosias: 这版看这麽久的感想 公部门应该提供心理谘商之类的服 09/09 10:31
168F:→ Marchosias: 务给公务员 哈哈 09/09 10:31
169F:→ Marchosias: 这样解释的话以後战起来可以桶一堆吧 09/09 10:32
170F:推 starfish2903: 是啊,公务员版应该充满这种酸文,反讽揶揄的文章 09/09 10:32
171F:→ starfish2903: 才温馨XD 09/09 10:32
172F:→ Marchosias: 问题是,一直是啊。你要改变版风不应该用这样的手段 09/09 10:34
173F:推 Penny1225: 重点是,酸人有需要google并汇整贴出特定公务员的学经 09/09 10:46
174F:→ Penny1225: 历吗? 09/09 10:46
175F:推 starfish2903: 楼上说一下可以用什麽手段 09/09 10:46
176F:→ starfish2903: 更正:楼楼上 09/09 10:47
177F:→ Penny1225: 以後谁敢发问?被酸活该?被公布学经历、服务地区、日 09/09 10:48
178F:→ Penny1225: 常参加何种活动,都是应该吗?人家只是发文问问题而已 09/09 10:48
179F:→ Penny1225: 。 09/09 10:48
180F:嘘 BlackCoal: 觉得不想肉搜那就版规写明,而不是你觉得肉搜不妥,但 09/09 10:48
181F:→ BlackCoal: 是却用「人身攻击」这种子虚乌有的罪名判8天 09/09 10:48
182F:→ BlackCoal: 办投票看看,看是觉得禁止肉搜的多,还是禁止酸人的多 09/09 10:51
183F:→ BlackCoal: 。你觉得酸人不妥,就在酸人的回文底下嘘他就好,而不 09/09 10:51
184F:→ BlackCoal: 是用版主自由心证关水桶 09/09 10:51
185F:推 Penny1225: 楼上请看版规二.(一).4.,包括「未经允许於文章内公布 09/09 10:52
186F:→ Penny1225: 他人足以辨识之个人资料」 09/09 10:52
187F:推 Marchosias: 可以立法增设啦 比方说顾及大家同是公务员勿肉蒐情蒐 09/09 10:53
188F:推 amosvalen: 老实讲人身攻击也是一个ptt的习惯法而已,不然这条那去 09/09 10:54
189F:→ amosvalen: 立院三读版主才可以判吗? 09/09 10:54
190F:→ Marchosias: 喔 版规有喔 当我没讲 09/09 10:55
191F:→ Marchosias: 至於酸..其实我觉得这版很多人都蛮乡民化的 虽然嘴骂 09/09 10:55
192F:→ Marchosias: 酸民 但是自己做的事情跟那些人没啥差别 09/09 10:55
193F:→ Marchosias: 不要让这种板风扩散开 应该是用别的办法 不是以法规究 09/09 10:56
194F:→ Marchosias: 办喔 09/09 10:56
195F:推 amosvalen: 水桶本身就是一个ptt的系统解法了, 09/09 10:58
版友已经在彼此针锋相对 将迳行锁文
有事请当事人上诉组务版
※ 编辑: Reewalker (114.136.86.49), 09/09/2017 11:01:43
196F:推 Penny1225: 楼上说的其他方法是?例如? 09/09 10:59
197F:→ Penny1225: 更正,是楼楼上m大 09/09 10:59
198F:推 Marchosias: 讨论版的风气还是要靠参与者啦 如果大家都爱这麽酸 09/09 11:02
199F:→ Marchosias: 久而久之 这里就是个固定人取暖的小圈圈啦 09/09 11:02
200F:→ Marchosias: 谁想上班听够看够主管的嘴脸 下班来这分享还受气 09/09 11:03
201F:→ Marchosias: 但是如果大家都开始有这样的认知 或许版风就会改变 09/09 11:03
202F:→ Marchosias: 而那些喜欢酸的人才会开始察觉这个世界不是他认知的才 09/09 11:04
203F:→ Marchosias: 是真实 慢慢就会收敛点啦 ... 09/09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