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ou92710007 (Bloody 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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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试院版考绩法 敲定丙等3%
时间Thu Apr 1 21:32:15 20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1/5/234wq.html
2010/04/01 15︰49
(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日电)
考试院会今天通过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确立「丙等3%」、「10年累积3次丙等淘汰
」等原则。全国公务人员协会盼改「条件制」,考试院长关中说,条件与比例可以配合。
历时1年多,虽然公务体系争议不断,但考试院会上午还是审查通过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
草案,关中下午将亲上火线召开记者会对外说明。据转述,关中在院会通过修正草案後指
出,考绩法修正是考试院文官兴革方案中的近程目标,现在已达到,可喜可贺,考试院也
会将各界的意见视为「善意提醒」,虚心接纳各界意见。
关中强调,公务人员考绩改革是要扞卫公务人员的尊严,鼓励公务员向上提升,打造一流
文官,提供一流服务,这与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所称「提供全民第一流的公共服务」,相辅
相成。
由於全国公务人员协会将展开考绩法反制行动,游说府院党及国会,希望将考绩法从丙等
「比例制」改为「条件制」。据与会人士转述,关中上午也说,条件与比例可以配合,如
果协会能够明确订出条件标准,考试院也很乐见。
考试院会通过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後,全案将送交立法院审议,关中说,尊重立法院
审议结果。
考试院会上午通过的公务人员考绩法、公务人员任用法、公务人员陞迁法修正草案,条文
内容包括,丙等设3%下限、10年内若累积3个丙而无後功抵销先前丙等纪录要被资遣或退
休等原则、司法官不适用考绩法丙等淘汰比例限制、考列优等人员快速拔擢陞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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