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cloud (伤心吗?)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问题] 请说明删文原因
时间Thu Jun 4 23:21:37 2009
以下与L大案子无关 只是刚好想到过往的历史
话说古早以前 最早开始有删文争议的案子
好像是从扁版开始的
那时政讨区以及这个版还闹得很大
大家吵得很凶 版主到底可不可以删文
後来的判例就是 删文乃版主之职权
除非很夸张的 不然组务一概不过问
所以後来那个现在当记者的前版主 就有权删文章
之後的各版版主也就很善用这项职权
不过这个标准也运用到所有的政讨区版
所以也就没有所谓针对某政党不公平的争议了
好古老喔 去爬文应该还有很多案例就是
以後应该可以来个政讨区的历史讨论 应该很有趣
※ 引述《leeyilung (自由)》之铭言:
: 为何五月中旬删除我的文章,请说明理由。
: 另外,你於下列时间:May 31 11:09:52 2009
: 公告:
: 这是一个针对双方的板务公告,也是一份针对双方的劣文宣告
: 日後请双方离对方的文章或推文远一点,别互相回应,也不要发
: 表任何影射对方的谈话
: 对方又在下列时间推文:
: 唉,算我倒楣。我当初只是没有想到他会搞这种敢做不敢当的行为。
: 你对这句话的判决是:
: JanChang的第一第二句推文(合并成上面那一句)
: 是因为要跟我讨论为何他的检举不被受理,所以该公告不适用
: 请问他那一句话是在跟你讨论吗?是在问为什麽吗?
: 有不满意而要求重新审视之意吗?
: 显然没有,反倒是又藉机放话。
: 若我该被浸水桶,请对那一句话一并做处置。
: 我在大街上说某人说谎连篇,某人是谁我一个字都没提。
: 请问这样某路人甲可以据此检举我妨害名誉、人身攻击吗?
: 更何况,即便我不认为那样构成违反板规,
: 我後来还是删了那一段,不想再吵这个。
: 你应该看的出来我的用意。
: 结果你公告之後,他又冒出一句"敢做不敢当"。
: 然後我回了之後,竟据此判我一个月水桶?
: 若我该被浸水桶,请对那一句话一并做处置。
: 并请说明为何五月中旬删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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