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fa (^@@^)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麻烦版主帮我看一下这个水桶的处理
时间Sun Sep 10 14:33:58 2006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 引述《mafa (^@@^)》之铭言:
: : 不能说严或松﹐不过相近的一批判罚对所有id标准尽量一致。
: : 例外的是推文﹐这个我基本不看不管的﹐如果有人举报违规﹐判罚可能会偏严。
: : 因为推文不能做删除处理﹐如果我觉得没必要忽略﹐那就判罚水桶7天了。
: 整件事情中使用井底之蛙的使用者不只一位
关於两岸版9209对fancyboy关於井底之蛙的判罚﹐
从两岸版对判罚的推文可看出至少还有两人对此也无法准确判断﹐
我也不是神仙﹐不可能判的很准﹐
何况对检举可以加重处罚﹐对推文又可以加重﹐那我判罚这个也很正常吧。
至於双重标准﹐一直不都是这样麽﹖
有检举和没检举﹐违规出现在正文中和推文中﹐判罚都会双重标准﹐
这些都是本小组的正常情况吧﹐其他的双重标准当然越少越好。
关於恶即斩﹐我不是很清楚﹐是指严格判罚麽﹖
实际上我不想这麽处理﹐我的原则是放开讨论加上枪打出头鸟﹐
就是说有大量违规id的话﹐我会处理最重的几个及被举报的几个。
morgens版主突然离开後的3天混战我就这麽处理的﹐
当然目前版面没有混战﹐加上有人爱检举﹐有时就显得判罚很严。
: 抓了一位却不对为何不抓其他人的原因做个说明,难免给人双重标准之感
: 就如同先前有人申诉的使用干爆一辞一般
: 说干爆某国的没事,说干爆另一国的却倒大霉
: 组务可以不介入判决,但也得麻烦板主像上次般说明为何处理a却不处理b
: 除此之外组务不希望板主出现太多这类会被误认成双重标准的判定
: 要采用恶即斩的理念来管理看板的话组务是无所谓
: 但这种方式本就对使用者的权益造成较多的损害,也较容易被人指为板主迫害言论
: 因此组务希望板主下判决前能慎重点,别老让人到此问组务为何斩我不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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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37.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