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讨论] 不用再用别人文章的内容当成签名档
时间Wed May 24 09:45:04 2006
※ 引述《vitali (维大力)》之铭言:
: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之铭言:
: : 用别人的文章或推文内容当成签名档
: : 除了让板面更乱 对讨论风气究竟有何助益?
: : 敝人已数次告诫有类似行为的使用者但是情况没有任何改善
: 1.本人从未收到版主告诫
: 2.虽然我眼花看错的可能性满高的
: 但我搜寻近两个月t版主的公告
: 都找不到关於签名档的告诫
因为是在使用这类签名档的文章下方用推文方式要求换掉签名档
请看 #16967 与 #16972 下方的推文
要求回溯修改的理由是因为最早开始要求是在一周前的 5/17
但是一周来没有任何效果
同时 ptt 系统也有提供针对个人 id 搜寻文章的功能
此外也考量到个人时间因素 可以向板主申请延长至一周
敝人认为要求在 #16967 篇以後发表的文章必须修正是合理的要求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