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tali (维大力)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讨论] 不用再用别人文章的内容当成签名档
时间Wed May 24 01:52:35 2006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之铭言:
: 用别人的文章或推文内容当成签名档
: 除了让板面更乱 对讨论风气究竟有何助益?
: 敝人已数次告诫有类似行为的使用者但是情况没有任何改善
1.本人从未收到版主告诫
2.虽然我眼花看错的可能性满高的
但我搜寻近两个月t版主的公告
都找不到关於签名档的告诫
: 因此除了公告发布後发表的文章绝对禁止有类似行为
: 以前的文章还会在板面上保留一段时间
: 因此有修改的必要
: ptt 系统能够以作者 id 搜寻文章
: 曾经以别人的文章或推文作为签名档的使用者只需以自己的 id 进行搜寻
: 即可处理所有必须修改的文章
: 如果三天时间不足
: 可以向板主群提出申请 延长为一周
此外就是以前文章修改的必要性
版主认为「以前的文章还会在板面上保留一段时间
因此有修改的必要」
个人认为留在版面上的文章只要没有被m
看不出有影响未来讨论气氛的可能性
此外不知将来扁版若有新的版规
或新增新的禁语(如支那)
是否也同样比照处理朔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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