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扁板版主taligent双重标准
时间Mon Feb 13 17:58:37 2006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之铭言:
: : 给予两个月水桶的处分,人身攻击部份与 sshsshssh 相同
: : 为水桶三天,三者合并为两个半月。
: 您的意思是
: 1 djcc因所谓的废文连发等罪名而被判两个月水桶
: 2 在同一案的人身攻击部分djcc与sshsshssh都是三天水桶
: 是这样吗???
是的
: 若是这样的话我对於两个月水桶的部份已无疑问
: 目前只剩一个疑问...怎合计成两个半月的啊
因为前面的挑衅文部份是两周 等於 14 天
後面是两个月加上人身攻击的三天
合计为两个月加上 17 天 (14+3)
但是 17 天在使用者跟板主计算水桶何时到期时会造成不便
所以合计时就用两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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