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vonne10126 (透)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有告诉权之人的定义?我有符合资格吗?
时间Sun Mar 10 16:48:03 2024
事实经过:
如题,我向我阿姨承租了一栋透天厝A,
A是整排社区中的其中一户,整排社区住家後面有一条共用排水沟
这条共用排水沟会流经邻居的透天厝B再排放到附近的水道
因邻居时常越界来我住家偷东西,我请里长跟她规劝
未料她竟然恼羞成怒,拿水泥把这条共用排水沟封死导致大家无法排水
以上,皆有监视器为证据
排水沟是位在整排住户的共用地号上,邻居也不是土地所有权人
(土地是登记在她儿子名下)
如今我欲对邻居提起窃盗跟毁损(排水沟)告诉...
问题:
请问,就毁损罪部分,我有权利对她提起告诉吗?(我是承租房屋的人)
我查了
最高法院95年度台非字第275号的判决意旨,
所谓犯罪之被害人,指因犯罪行为而直接受害之人而言;关於财产法益
被侵害时,该财产之所有权人固为直接被害人,
而对於该财产有事实上
管领支配力之人,因他人之犯罪行为致其管领支配力受有侵害者,
亦属犯罪之直接被害人,自得为告诉
不知道符不符合告诉人的身分?麻烦各位律师能帮忙解惑,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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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ndT: 你也是共有人之一就符合被害人要件,也就是告诉人。如果不 03/10 18:09
我不是共有人,土地跟房屋都是我阿姨的,我只是承租人
2F:→ WindT: 合要件就告发,或者找共有人之一提起告诉 03/10 18:09
3F:→ WindT: 至於她是不是所有权人或住户跟本案无关。 03/10 18:10
※ 编辑: yvonne10126 (36.235.159.30 台湾), 03/10/2024 18:29:48
4F:推 v3su: 只要是承租没有违反到承租租赁规定,你就是拥有承租人的所 03/11 07:53
5F:→ v3su: 有权益,也就是邻居不能影响到你的使用。但,由於是承租人, 03/11 07:53
6F:→ v3su: 建议你告诉一下你的阿姨,如果他同意你诉诸法律,你在递状 03/11 07:53
7F:→ v3su: 时可以说明房屋所有权人知悉你要提诉 03/11 07:53
8F:→ v3su: 窃盗就不需房屋所有权人规定,她偷的是你私人财务 03/11 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