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房屋共同持有 能否放弃持分所有权
时间Tue Dec 5 18:28:56 2023
事实经过:
我因为继承关系继承了一间老厝 持分1/4
但这间房子因为建於日据时期明治年间
所以只有房屋的税籍资料(民国57年後),没有地籍
目前这间房子政府公告要做地籍清理
家族内部主张要去标这片土地,但我个人没有意愿想放弃
反正在种种家族内部情绪勒索的情况
加上其余份产权过於复杂(一方1/4又因继承划分3等分、一方持分再分割4等分)
无法做赠与跟买卖解决这些锁碎的杂事
我只想用抛弃持分所有权来解决
问题:
1.如案例中共同持有的房屋,在没有地籍的情况下,能否直接抛弃持分所有权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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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indT: 很难抛弃...... 12/06 03:22
2F:→ opm: 权利是可以抛弃的...-.- 12/20 20:21
3F:→ opm: 直接问当地的地政事务所程序吧 12/20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