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50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民事起诉驳回与撤回问题
时间Sun Mar 13 10:58:31 2022
事实经过:
近期我提交民事起诉状,被法官请去讯问,
然後告知我裁判费要多少(不另通知)并於一周内缴交。
我才发现我主张的诉之声明范围过大,导致裁判费过高。
问题:
请问目前状况若要缩减诉之声明,降低裁判费,以下方式是否可行?
(1) 自行撤回後再重提
(2) 不缴裁判费让法官驳回後再重提
(3) 变更声明,并请求重新核定裁判费
撤回或驳回有可能无法再重提吗? 这两种方式的结果有何差异?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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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c50 (112.104.37.155 台湾), 03/13/2022 11:02:50
1F:推 KKyosuke: 问题只在於如果你重新起诉的话有没有时效的问题而已 03/13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