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4451 (全职米虫)
标题Re: [其他] 转贴新闻会犯法吗?
时间Thu Sep 9 19:15:25 2021
着作权法9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9
下列各款
不得为着作权之标的︰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着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着作。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也就是抄了也没关系
但如果新闻内容还有除了事实之外的内容,才要接着讨论
着作权法65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65
1.着作之合理使用,不构成着作财产权之侵害。
2.着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条至第六十三条所定之合理范围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
应审酌一切情状,尤应注意下列事项,以为判断之基准: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质,包括系为商业目的或非营利教育目的。
二、着作之性质。
三、所利用之质量及其在整个着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结果对着作潜在市场与现在价值之影响。
第一款利用的目的及性质
转贴新闻到ptt,目的在於与其他网友对於时事的讨论,没有营利
第二款着作的性质
网路上的新闻报导有很专业的、有很废的
不是想嘴中天,但比它专业的新闻平台多的是
商业模式上有的网路新闻平台保证内容的品质所以跟使用者收费
其他的平台则是报导羶腥色等大众很感兴趣的标题冲高流量做网路广告的收入
一篇中天的文章,在性质上本来就价值不高;单纯描述新闻事件
;也不是什麽有重大纪念价值的东西,跟八卦版对於某事件暴卦的文章性质差不多
又不是什麽研究论文的data付出了一堆资源才获得
第三款所利用的质量比例
转贴一篇能够占多少比例?
更何况转贴还把同一篇新闻其他不必要的广告/留言区去掉
第四款利用造成的负面结果
中天的网路文章又没有收费 免付费的转贴出去也不会造成其他人不付费给中天
顶多少了网站的广告收入,但转贴後反而带来的浏览量也该要计算吗?
反观,其他有些很专业的新闻报导要付费才看的到,如果是这样的案例才有讨论价值
我个人左看看右看看都觉得就算因为转贴到ptt被中天告
结论上法官很大可能只会觉得是合理使用
又如果转贴到ptt被告成功的话,转贴到脸书社团,家族社团等等难道也会吗?
那这些新闻网站做的分享钮是要给鬼按的喔?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630222620.A.099.html
1F:推 chinaeatshit: 转贴跟有没有锁复制无关 人家注明尊重着作权你还硬 08/29 16:06
2F:→ chinaeatshit: 要转 你觉得会没事吗 08/29 16:06
我猜中天写成那样公告应该只是怕同业或网路平台抄文章而已
转贴这种行为要告也太难
3F:推 chinaeatshit: 这问题只是告不告的差别 转贴就是要授权 除非原文明 08/29 16:13
4F:→ chinaeatshit: 确写出转贴须注明来源或是不可修改转载之类的 08/29 16:14
5F:→ chinaeatshit: 着作权的概念就是你没授权 就是侵犯人家的权利 08/29 16:14
第61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61
揭载於新闻纸、杂志或网路上有关政治、经济或社会上时事问题之论述,
得由其他新闻纸
、杂志转载或由广播或电视公开播送,
或於网路上公开传输。
但经
注明不许转载、公开播
送或公开传输者,不在此限。
中天的写法(依照原po的说法,我没特地跑去中天的网站查):
「请尊重智慧财产权勿任意转载违者依法必究」
也就是说「你任意转载,我中天就依法究办哦~」
下一步就算到了法官「依65条合理利用」
单就看「转贴新闻到ptt」这样的行为,真的没差
6F:→ chinaeatshit: 网路上有判例 可以自己看 有广义跟狭义两种解释 08/29 16:24
7F:→ chinaeatshit: 基本上有最低限度的解释就是原作者用词跟个性表现 08/29 16:25
我也想看看哪个判例有说转贴新闻的哪个人被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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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GREATSAKA:摩斯拉姊姊05/16 22:41
9F:嘘 kx7613120:把蝴蝶的声音录下来边做边带耳机听啊??????????????????05/16 22:42
10F:→ rfdgrfdg:五楼女友鹅鹅鹅05/16 22:44
11F:推 gtoamdk7:五楼女友声音像那只肥的洨甜甜05/16 22:45
12F:推 honokasohot:最好我的手会叫啦05/16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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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6.214.21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631186129.A.646.html
13F:→ chinaeatshit: 有些新闻会有穿插记者评论 这部分无断转载是确实 09/09 21:12
14F:→ chinaeatshit: 会有侵权行为的 09/09 21:12
15F:推 KKyosuke: 除非写成短讯,否则一篇完整的新闻文章不会只是「单纯叙 09/10 00:46
16F:→ KKyosuke: 述新闻事实的文章」 09/10 00:46
17F:→ GarySu1104: 没有营利行为应该都没有关系吧 09/10 02:48
18F:→ celtics1997: @taipoo(GarySu1104)钱奴不懂又在讲废话 09/10 07:53
19F:→ balberith: 营利要看情况,没被告之前你不营利确实比较不会拉仇恨 09/11 16:40
20F:→ balberith: 但不是绝对不会被告,告了以後营利是衡量合理使用的一 09/11 16:41
21F:→ balberith: 个参考点并不是有营利就不行没营利就OK,举个例子你营 09/11 16:42
22F:→ balberith: 但被认定戏谑仿作会OK,不营利但侵害着作人格权会GG 09/11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