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p6mp4m3 (卡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异地办公 交通补助
时间Mon May 17 16:06:48 2021
事实经过:
身为基隆人,於基隆分公司上班,但公司防疫措施启动异地办公,在有台北总公司(23公
里远)的情况下,把我调到宜兰分公司(52公里远),而且谘询人事室,表示异地办公非
出差,故无法申报差旅费。
劳动基准法第10条之一之规定谓:雇主调动劳工工作,不得违反劳动契约之约定,并应符
合下列原则:四、调动工作地点过远,雇主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问题:
想请问异地办公是否算是另类的调职?交通补助算是必要之协助吗?如果和劳工局申诉是
否只有被资遣这一途吗?我可以跟公司求偿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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