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l3284 (大象)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诈欺or吸金
时间Wed Jan 20 21:06:26 2021
之前有一个人A,说要帮我投资,我连续六年将我的薪资,转给他说的帐户B内,该帐户B也
有转一些钱到我的帐号内,但是八年前,他跟我说他的帐户,被检察官起诉洗钱,所以帐户
被冻结了,为了我的权益,他开了一张本票给我,让我先去本票裁定。但强制执行後,没有
薪资收入及财产,我去地检署提告後,地检署给了我不起诉书,也有说证据不足。
请问我应该提再议,还是用银行法29-1条,在重新提告。
之前再查询判决书检索系统时,有发现有另外两个人也被他开本票,本票金额都是几百万元
,但是他们不愿意一起跟我去检察署提告,因为他们害怕被报复,我可以不经过他们的同意
,向检察官表示他也向其他人借贷投资,请检察官调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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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xl3284: 对方在我提告之後,说要我跟我老婆生不如死,要跟我们鱼 01/20 21:08
2F:→ xl3284: 死网破 01/20 21:08
3F:推 taoist9999: 刑事可以提起告诉,至於钱能不能要回来是另一回事。 01/20 22:53
4F:→ xl3284: 我是想继续提,只是不知道证人这方面,能不能不经过他们 01/20 22:58
5F:→ xl3284: 同意? 01/20 22:58
6F:→ km0220: 你觉得有必要列举证人,你可以提报给检察官,检察官会视 01/20 23:16
7F:→ km0220: 情况要不要传唤。你可以再议给检查官询问法条意思,他们 01/20 23:16
8F:→ km0220: 会再针对该法条去研究。但你的证据要先准备好(转帐纪录之 01/20 23:16
9F:→ km0220: 类的)非立案的私募基金都是非法集资。 01/20 23:16
10F:推 bear753951: 不是收钱就成立29-1阿,都说是投资了,还要看你们签 01/26 21:21
11F:→ bear753951: 了啥约,不然都是不成立,但是恐吓倒是很明显 01/26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