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ita3027 (斗蛐蛐儿)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教师行政诉讼问题
时间Fri Mar 8 23:27:08 2019
事实经过:
高中老师被人事室认定为国中部老师,且无法申请高中介聘作业
本人於数年前开始於某公立高中担任教职,已服务数年,该校为完全中学(有国中部)
当年该校招考时,简章上写「兼授国高中课程」,
考试内容为高中课程范围,考取应聘後,我也领取高中聘书。
进入该校任职後,年轻老师大多被分配到国中部,我也在国中部担任过三年导师。
这间学校独立招考高中老师进来已经很多年了,
老师考进来後就被安排国中部的导师或课务。
校内许多老师也是教过国中後来再教高中,原本我以为我也可以循此模式。
不料,今年人事主任等人决定要分清楚谁是国中老师、谁是高中老师,
依据校内校务会议通过的「教师员额调整及转部办法」(以意愿、年资等作为排序),
将高中部超额的教师转为国中部教师。我便是被转为国中部的其中一人。
该办法内有「回流制度」,
亦即当高中部老师有人退休,则可由国中部老师递补上高中部。
本人近日提出高中介聘申请,希望能介聘到其他高中职服务,被教评会驳回。
询问人事主任为何驳回,
人事主任说,我的身分没有改变,还是高中老师,所以才适用回流制度呀。
主任还说,不是不让我申请高中介聘,
等我回流到高中了,到时当然就可以申请高中介聘了。
问题:
1. 若高中部教师超额,为何不是把高中教师超额到其他的高中职,而是转去国中部?
2. 今年不让我申请高中介聘,如此是否损害了我申请高中介聘的权益?
3. 学校这样改动教师身分,从高中改到国中,合理吗?
4.之前人事主任说我转为国中老师,
现在我要介聘却又说「你还是有高中教师身分喔,只是等到未来去高中部才能介聘」,
这样合理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的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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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9301040 : 你觉得有得打吗? 03/09 12:41
2F:推 yesohya : 你这跟动物园徵办老虎工读生一样 考老虎拌老虎 03/09 13:51
3F:→ yesohya : 最後身份还是人(国中老师)啊 03/09 13:52
4F:→ yesohya : 她当出就是找国中老师做高中老师的事情你不是早知道 03/09 13:52
5F:→ yesohya : 并不会装久了就变高中老师 = = 03/09 13:52
6F:→ anita3027 : 不是的,国中大部分是联甄,高中才独甄。这间学校是 03/09 15:06
7F:→ anita3027 : 独甄。 03/09 15:06
8F:→ anita3027 : 按理来说如果是高中老师就得以参加高中介聘 03/09 15:07
9F:推 spirit119 : 你还是有那个牌阿,只是你现在就不是那个身份 03/09 15:19
10F:→ spirit119 : 聘书上有写你是高中部老师吗 03/09 15:22
11F:→ anita3027 : 高中的聘书是写「国文科」,国中的聘书是「语文领 03/09 18:25
12F:→ anita3027 : 域国文科」 03/09 18:25
13F:→ McAllen: 不服行政处分,须先向主管机关提申诉、诉愿,最後才诉讼 03/10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