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qwe (乱世小书僮)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强制执行被驳回
时间Wed Dec 5 11:20:37 2018
事实经过:
A公司於6月22号支票跳票
但是於6月29号将公司房子信托
经过支付命令确定後,我去强制执行要拍卖其房子,结果被驳回
但依照
https://www.land.moi.gov.tw/law/chhtml/openframe.asp?lid=1289
内政部91年8月5日台内中地字第0910011390号函
应该是可以执行拍卖??
後来打电话去问书记官 说这是事务官说不行不是我的问题
要我具状?
问题:
请问一下 这样要怎麽做比较好?
上次去有附上面的文但是收文的说不需要
请问是附上比较好吗?
或是还是要先解除信托?
要是解除信托需要找律师处理会比较好吗?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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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2.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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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qwe (140.112.4.190), 12/05/2018 11:52:19
1F:→ Hermess : 驳回的理由呢? 12/05 13:09
该不动产为信托财产,所有人非A公司,虽该财产经本院XX号办理假处分登记,
然该不动产既未经判决涂销信托登记及回复登记予债务人A公司,本院判断
该不动产非债务人所有,且台端亦无信托法第12条规定例外得执行的情形
※ 编辑: aqwe (140.112.4.190), 12/05/2018 13:36:32
2F:→ a9301040 : 假处分(要快)+诉讼 12/05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