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les33680 (charles3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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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车祸] 机车与机车碰撞请益
时间Fri Oct 27 04:19:56 2017
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7/08/23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都有受伤(擦伤与挫伤,对方较严重),都有上救护车前往医院
有开诊断证明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有做笔录
现场有被破坏,有医护人员或警察将我方机车立起来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第三人+强制险,有联络保险公司(拿到初判表後尚未与保险公司联络)
对方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发生地点在福和桥上往永和方向的机车道
我方行驶於左侧车道,对方行驶於右侧车道
我方车速较对方车速快
我方由左後方经过对方车辆时,与向左偏的对方发生碰撞
行车纪录器所拍下的影片:
https://youtu.be/oPCwfTdCpi8
https://youtu.be/XgXPtQpWwuA
以上为客观事实,以下是根据我的记忆:
对方向左靠时,对方背在肩膀上的包包手提处勾到我的右手把,才导致事故发生
(有在做笔录时提出)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写:
我方涉嫌超车时未保持适当间隔
对方尚未发现肇事因素
六、问题:
1. 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对方车体进入我方车道(对方车轮有压到车道分隔线),
才会发生碰撞,难道对方完全没有肇事责任吗?
2. 是否该多花3000元申请监定? 申请监定的结果会不一样吗?
3. 除了事故发生当天在医院做笔录时有跟对方见面,後来都没有与对方有任何联络,
那我应该主动与对方联络吗? 还是等对方来找我?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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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 那个算是车道线吗......?? 这麽小也可以弄分两车道? 10/27 15:40
2F:→ charles33680: 就是切成两个机车专用道的感觉吧 Orz 10/27 22:24
3F:→ dc47dc : 机慢车专用道切成两道真的能维持合法的超车距离吗? 11/05 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