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vino329 (胖小妞是大兔子)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共同持有的土地被使用这样算侵占还是不当
时间Tue Oct 17 14:04:47 2017
事实经过:
父亲有一块和其他兄弟共同持有的土地,目前切割方式尚未谈妥
因为另ㄧ位兄弟态度非常恶劣,要求占最大利益,事实上当初买地他一毛钱都未出
因为他开汽修厂,目前都直接都把待修、尚未修的车子直接停在共有地上
甚至档到我家的出入口
想请问这样是可以告他侵占 还是不当得利
若是不当得利的返还,租金的计算是已市价为基准吗?
先谢谢大家的解惑
另外想请问一下 像这样经过三十几年的时间,我还能主张当初父执辈是【借名登记】
将土地登记在伯父的名下
我们有的证据就是当初借还款证明都是我父母亲的名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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