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skem (neskem)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关於妨碍秘密
时间Tue May 2 09:37:08 2017
事实经过:
大家好,我是代PO
原po是位女生,他在自家房中(家中有其他家人,不过不再房间内)与某男性友人相处的
时候,因为有在服用药物的关系想要小睡片刻,然後跟友人说他可以趁他睡觉时候玩原po
电脑免得无聊。
结果友人却趁原po睡着时,私自拿原po手机,并将原po以前拍给前男友的私密性感照,用
LINE传给友人自己的line,并删除了原po手机的传送纪录。
好死不死原po隔天打开电脑板LINE,发现了该段纪录并进行了蒐证的动作。
问题:
想请问各位,这种情况算是妨碍秘密吗?
或是该友人触及了其他的法律呢?
想要请问这种情况下提告成不成立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15.179.4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493689031.A.6F3.html
1F:→ a9301040: 手机有无上锁?对方如何知悉解锁方式?是关键 05/02 09:38
2F:→ neskem: 这我不清楚 可能要问原po 不过除此之外 有监视器画面跟传 05/02 09:47
3F:→ neskem: 送的时间轴证明当时友人在原po家中 只是不清楚这些资讯是 05/02 09:47
4F:→ neskem: 否有用 然後之後的对话友人有承认他对原po毛手毛脚 目前 05/02 09:47
5F:→ neskem: 友人还不知道他当时删除的讯息其实在电脑line还有记录 05/02 09:47
6F:推 iscu: 要先证明是不是原po自己传的。。。。难度有点高 05/02 10:58
7F:→ justicesword: 关键一,如何证明谁传的?关键二,没有密码就不算 05/02 14:55
8F:→ justicesword: 封缄就没有妨害书信秘密罪。不过这部分是法律漏洞, 05/02 14:55
9F:→ justicesword: 德国有规定,我国没有。 05/02 14:55
10F:→ justicesword: 有没有抵触禁止类推适用,目前也很难说。 05/02 14:56
11F:→ a9301040: 把手机当电脑就妨碍电脑使用了,但...对方如何知道密码 05/02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