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sael (zsael)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时间Sat Jul 14 01:15:02 2012
事实经过:
被某家x社乱告,因此收到地检署通知需出庭
由於开庭时间是下午会严重影响到工作
已经递出请假状了,因为下午是工作最忙碌的时候....
而我在请假状上写
"某家x社之乱告行为实为藉此报复被告,恳请改於白天开庭"
问题:
1.身为被告请假有没有可能造成检察官反感而让被告处於不利?
2.有没有可能说服检察官同意在白天开庭?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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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22.176
1F:→ ilgsu:如果只问有没有可能,是有,但机率嘛... 07/14 01:38
2F:→ Yyyyyy:下午不是白天? 07/14 08:38
3F:推 zerodot:我也正在改~~也是家x社告人事件 07/14 13:02
4F:→ depravity:建议换写法 不要带情绪字眼 个人观感 指描述困境 07/14 17:40
5F:推 maniaque:您上面那个请假状,基本上只是变成人家告毁谤的证据,ok?? 07/14 17:59
6F:推 orisis:原则上不可能,因为每个检察官都有自己的「庭期」,就跟医 07/15 11:39
7F:→ orisis:生看诊一样,除非他另有上午的庭期,还是建议写状子问问看 07/15 11:40
8F:推 ilgsu:所以我说了有可能但机率...法未规定不可,所以有可能,机率 07/15 11:45
9F:→ ilgsu:问题就像上面大大所说咯! 07/15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