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isQ (一起败家吧)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租约期间遇到房屋移交
时间Wed Feb 29 20:15:06 2012
事实经过:
今天收到原房东的通知说,已将房屋转手给新任屋主(未来新房东),不过在
通知上面写到「权益和之前都不会减少」。
问题:
请问为了确保房客的权益,租约是到今年七月底!想请问更换了屋主,契约就要
再重新签一份对吗? 怎麽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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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3.225.217
1F:推 phantomli:若原租约未逾五年,不用重签,继续对新屋主有效。 02/29 20:51
2F:→ ilgsu:唉呀,难得有我会的问题被抢答咯~ 02/29 20:55
3F:推 phantomli:抱歉,那就交给i大详答吧~ 02/29 21:41
4F:→ IrisQ:惨了>"< 第一句我看不懂 可以请白话一点吗XD 02/29 22:03
5F:推 SMSGoldxFive:翻译: Don't worry, be happy. 02/29 22:09
6F:→ IrisQ:XDDDDDD 02/29 22:23
7F:推 ilgsu: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呀!买卖是他们的事,租约一样有效 02/29 23:41
8F:→ ilgsu:买卖不会"打破"你跟屋主的租赁契约,即使屋主从甲变成乙 02/29 23:42
9F:推 chengn1:想问~若原屋主已预收租金 而新屋主又寄存证讨钱 怎麽办 03/01 11:40
10F:→ phantomli:原契约效力对新屋主有效,也就是说原房东收过的钱(只要 03/01 11:44
11F:→ phantomli:是在所有权移转通知前收),都对新屋主生效,新屋主要继 03/01 11:44
12F:→ phantomli:受。请把他理解成新屋主是原租约中的出租人。 03/01 11:46
13F:→ IrisQ:以上都很白话!!!! 感谢各位:) 03/01 11:50
14F:推 depravity:让我想到相反的例子 法官嫌弃当是人写的太白话无章法 03/01 11:53
15F:→ depravity:告知当事人世上有律师要当事人去请不然"我们"学法律吃啥 03/01 11:55
16F:→ ilgsu:不知道现在公设辩护人的条件怎样...不然我觉得楼上讲的例子 03/01 12:31
17F:→ ilgsu:等於在限缩人民宪法位阶的诉讼权...我知道那不是楼上的意思 03/01 12:31
18F:推 depravity:问题是 这跟球赛一样 你跟主审抗议的结果通常下场不好XD 03/01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