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DBUG (推文是分享的动力)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婚姻] 应在谁的户籍所在地提离婚诉讼?
时间Fri Jan 20 18:37:09 2012
事实经过:
男方多年(超过10年)前外遇被女方察觉後双方分居
夫妻各自有工作
因独子监护权谈不拢一直没有离婚
小孩多跟妈妈住,孩子过年过节寒暑假会去男方老家
一年多前,男方中风後成植物人→禁制产人
男方家属胜诉取得禁制产人监护权(男方财产似乎有7位数)
女方有能力独立抚养小孩
虽然希望保护孩子应该从父亲那里继承的财产
但是更担心男方家属花尽钱财後向她要钱养名义上的丈夫
所以希望办理离婚
问题:
女方户籍地在新竹,男方被家属带回高雄放医院
若要提起离婚诉讼,该在新竹还是高雄?或是皆可?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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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1.17.152
1F:推 SMSGoldxFive:民诉568 01/20 22:28
2F:→ alawyer:找两地皆可开庭的律师即可~ 01/22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