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CINGHEART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请问报案留假住址可以吗?
时间Wed Jan 11 00:42:53 2012
事实经过:
我的一个朋友是某大学的教职人员
他最近要去警局报案
不过唯恐留真的住址会使被告得知他的住处,因而对其不利
所以想留假的住址,让对方没办法找上门
例如,留学校的住址,且不留是哪个处室或系所办公室,也就是留学校大门的住址
像是:嘉义县民雄乡大学路168号
问题:
请问这样是否违反刑法214条:明知不实,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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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219.76
1F:推 maniaque:警察会看身分证的....... 01/11 01:23
2F:→ maniaque:另外,若是刑事告诉,警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01/11 01:23
3F:→ maniaque:还有,若真的不想留,就直接到地检署提告吧...... 01/11 01:24
4F:推 hsinyeh:你留那个有啥意义 你觉得警察查不到你住址吗.... 01/11 01:30
5F:→ m06:中正齁..好熟悉的地址 01/11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