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ginaogm (regina)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不付薪水是否构成侵占?
时间Tue Dec 6 08:35:18 2011
事实经过:原本和资方约定薪水由次月的10日汇入户头.但至次月十日,资方仍无汇进户头.
原po十三日时由电话及简讯提醒资方,资方认为原Po旷职而不愿给付薪资.至二
十三日期间,原po仍多次打电话提醒资方,资方仍不作为,是等至记者采访资方後
,资方才会入薪资2/3至原po户头(汇入户头约25日)
问题:请问如此,资方是否构成侵占罪?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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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216.92
1F:推 phantomli:不构成侵占,只是给付迟延的债务不履行民事问题。 12/06 08:36
2F:→ maniaque:薪水在离开老板手上之前,都是老板的钱,请先了解一下.... 12/06 10:27
3F:推 a386036:直接声请个支付命令,马上在假扣押 12/06 17:06
4F:→ a386036:如果公司只有一本帐户就好玩了 假扣押银行帐户 12/06 17:07
5F:→ a386036:如果里面钱不够 查封动产也可以 货物跟办公设备 12/06 17:08
6F:→ a386036:法院来贴封条 法拍 这蛮精彩的 12/06 17:08
7F:推 phantomli:才多少钱可以请求?假扣押也整不到公司~ 12/06 17:23
8F:推 maniaque:假扣押要 1/3 的本钱,而且扣押标的能有几块钱?? ^_^ 12/06 17:39
9F:→ maniaque:足额反担保就可以解除假扣押了.... 12/06 17:39
10F:→ Eventis:给付工资的假扣押依现行劳资争议处理法规定,以1/10为限. 12/06 21:11
11F:→ Eventis:对大公司来说强执主要是面上难看效应差,钱多钱少反而其次. 12/06 21:14
12F:→ Eventis:不过侵占就不用想了......... 12/0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