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jop (goodjop)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请问固定位置营业之摊贩都可以免申请营利事业登记吗?
时间Sat Oct 1 16:24:27 2011
如题 固定营业位置之传统市场、摊贩、夜市,都没有营利事业登记证,更别说开发票,
当然也不会申请免用发票,是否皆属於违法逃漏税?有听朋友说其实他们所得都直接进
老板口袋,从来不用考入缴税进国库,总是把合法纳税义务人当傻子,而且没有申请营利
事业登记证,一但出事也找不到人,对消费者没有任何保障;前几天看到新闻,国税局
有去查摊贩逃漏税,如大肠包小肠,只是把人家名子打成大肠香肠先生搞笑...
请问:
1.像这种情况经查证属实是否有理可罚?罚款是否追朔既往?
2.写国税局检举逃漏税信箱是最有效的途径吗?
3.贩卖物为散装贩卖,过期物品无法察觉,并无有效期限等注明,且卫生环境很差,该
如何检举?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210.165.83
1F:→ magicgreet:夜市一大票.. 10/02 22:19
2F:→ magicgreet:什麽都没有的他会辅导,2.基本上很难3.拍照 你敢XD? 10/02 22:20
3F:→ goodjop:哀 总觉得台湾一直原地踏步... 10/05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