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xfordGOD (牛津神)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朋友欠钱的法律追诉
时间Sat Sep 3 08:24:46 2011
事实经过:
1. 爸爸的朋友先前有欠银行钱,後来用房屋抵押拍卖还是不够还
後来就都没还了
2. 他也开票300万给别人,没钱给别人,跳票
问题:
以上这两件事情已经过16年了,也未宣布破产
请问一下这个有法律追诉期吗?...
如果有,大约是几年?
还是只能宣布破产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10.230.68
1F:推 depravity:15年 09/03 08:50
2F:→ OxfordGOD:谢谢楼上大大回答..请问这根据哪条法律所订定的? 09/03 08:56
3F:推 wumike:民法第125条 09/03 09:08
4F:→ OxfordGOD:谢谢各位大大 09/03 09:09
5F:→ OxfordGOD:不好意思再请问..这条法律有无但书?? 09/03 09:19
6F:→ shaqblue6:你下一篇不就把条文引出来了 "但"後面就是但书 09/03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