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rimo (睿谋)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接单纠纷
时间Wed Aug 10 01:40:21 2011
事实经过:
我帮一家公司贩卖商品,其中有一个通路是由我长期经营
我是跑单帮,无公司身分,负责将商品交货给消费者
今有一笔商品有瑕疵,前後两个星期向客户退换货多达四次,
超过约定交货期限,造成我信用大打折扣(商誉的损失?)
这笔货品的贩售没有与公司签书面合约(意定契约?)
且未交货前款项已支付四分之二
有签一张收款单,上载签名,并且也写上还未支付余款
拿到商品的消费者约1400人,未开立发票
问题:
我向公司厂商要求除了要给我一批新的商品
另外四分之二的尾款,我只支付四分之一
可是厂商只答应给我一批新的商品,不想让我扣款
厂商寄存证信函要我付尾款
此时该如何处理之?我的请求有理由吗?
因此事件使得长期往来的客户下半年有停止合作之虞
这部分可向公司厂商求偿吗?
或是要等实害发生才可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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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1.195.249
1F:→ sindyevil: 要看最初怎样跟厂商议定,这案子应该要找律师或法务处理 08/10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