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queswu (jacqueswu)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离职後不得从事同性质工作?
时间Thu Apr 14 12:12:15 2011
事实经过:
在某一家公司工作,有签"离职後两年内不得从事同性质工作"。但试用期两个月
期间自动申请离职,应当不算正式员工。
问题:
试用期没正式成为员工的强况下,签这个东西有效且合法吗? 因为有其他公司也
在找人,就是同性质的公司...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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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216.207
1F:→ jacqueswu:前面文章好像有提到的"竞业条款"? 04/14 12:20
2F:→ eric61420:主要还是判断竞业禁止条款的必要性跟合理性,至於试用期 04/14 18:44
3F:→ eric61420:其实还是有可能知悉营业秘密等,所以应该不会是重点 04/14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