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hahaha (宛如新生)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想送房客走
时间Wed Mar 16 19:28:58 2011
事实经过:
我们家有一栋透天的店面,
但近来因为某些细故和承租店面的人闹得不愉快,
所以想 1. 最好就是提前解租约
or 2. 次好的选项: 租约一到期, 马上请神走
对方是做洗衣店的生意,
他们的诉求是:
1. 和上游洗衣工厂未结清的费用, 他们自己会负责结清
2. 店内现有的硬体设备, 他们要求我们买下(约4~5万)
3. 之前加入他们家的会员, 缴的那些会费, 有些人尚未用完,
他们要求我们家"概括承受"
对应这三个要求, 我家的大人的意思是:
1. ok
2. ok
3. ok
大人的意思是想花钱消灾,
但我不能接受第三点要求
因为: a. 谁知道那些电脑里那些人缴的那些会费还剩多少?
难道100万我们也要概括承受? 赔给那些会员?
b. 如何证明欠哪些会员多少钱?
张三来了说他寄了1000元但洗衣店却倒了,
我们要如何证明?
c. 我单纯地就是觉得不合理, 凭什麽我们要买下这笔帐?
以上, 就是我们家的困扰,
请问版上各位不知有没有什麽好建议?
问题:
我个人觉得第2点 第3点 都很不合理
其中最不能接受的就是第3点!!
请问第2点 第3点 於法有据吗?
我们可不可以不照办?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真的感谢了:)
再祝大家以後不会遇到恶质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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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4.148.212
1F:→ yanginru:那是你们自己谈的协议阿!你应该要回归到你们的合约上~~ 03/16 19:46
2F:→ yanginru:看看对方有没有违反合约达到你们可以解约的标准。 03/16 19:47
3F:→ yanginru:不然就是等到你说的次好选项~~~等到租约满请他走 03/16 19:47
4F:→ yanginru:第三点你们可以不同意认帐阿...如果自己同意愿意接受xdxd 03/16 19:48
5F:→ alawyer:租约到马上请神走,就不用管对方的条件了。 03/16 20:49
6F:→ mhahaha:了解! 谢谢以上两位:) 03/16 23:04
7F:→ LoveEating:到时候他们找人头来领会费.. 03/16 23:26
8F:→ LoveEating:或者打个广告说存1000送10000点之类的 03/16 23:27
9F:→ enterpirse:基本上一切照合约走,租约一到期就可以不续约,一~三点 03/18 11:12
10F:→ enterpirse:都跟你们无关 03/18 11:13
11F:→ enterpirse:应立即写存证信表示租约一到期就不续约,就算你们延後 03/18 11:14
12F:→ enterpirse:搬走也不视为不定期租约 03/18 11:14
13F:→ mhahaha:感谢楼上:) 好主意! 03/26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