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gumaymay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问题] 车祸问题(急)
时间Thu Jan 13 23:10:13 2011
下午的时候在一条两线道的巷子车祸了
我看到他时距离约有十几公尺
他旁边还有行人A.准备牵车出停车格的骑士B
我看到他们後有先按了几声喇叭
还往马路中线骑要闪避他
这条巷子没有双黄线 也没有斑马线
因为飘着雨所以我有开大灯 时速约20~30公里左右
对方撑着伞没注意看左右来车就要过马路
(警察说这是我的主观认定 不能写在笔录里面)
结果我为了要闪避他就摔车了
当时没有叫警察 不过右前方的邻里监视器有拍到
画面中 他刚好後脚一过我就倒了
确实是很难直接论定谁的责任较大
但是他旁边的行人A就有停住
车子坏掉要修约四千五以内
这是还没拆壳前的估价
然後我有受伤瘀青跟小部分的擦伤
右手无力 脚走路会痛 推测手脚应该也有扭伤
结果刚才对方的父亲说是我骑车没有礼让行人 (<-我妈也这样说 = =)
而且一定是我骑很快 车子才会这麽严重
在我左後方没几公尺的骑士C也是急煞就没倒车
其实就是刚好断在排气管中间那里.三角台歪掉 两者换新
本来想说各负担一半的修车费用
然後医药费我自己出
但是对方最多只愿意赔偿1000打发我
如果我不接受就去报警没关系
後来对方就找了认识的辖区警员来做笔录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
行人应该不是绝对路权吧
我已经1.按喇叭警示 2.闪避 3.减速
如果行人过马路时还是未注意并且导致我摔车受伤
以我的感觉 他应该是有过失伤害的问题吧
何况他不是在斑马线或有交通号志的地方
请问这样我的责任会不会超过50%呢?
我求偿一半的修车费用会不合理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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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89.128
※ 编辑: migumaymay 来自: 61.64.89.128 (01/13 23:11)
1F:推 mmmms:汽机车驾驶人应随时注意车前状况,路权的部份如果附近没有斑 01/14 04:41
2F:→ mmmms:马线的话我觉得你可能会错比较多>50%,不过只要对方有1%过失 01/14 04:42
3F:→ mmmms:过失伤害就会成立,所以你可以以刑逼民试试看,不过我真的觉 01/14 04:43
4F:→ mmmms:得,骑车又下雨,还是礼让点行人吧,多养成防卫驾驶的习惯 01/14 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