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imgh (草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劳资] 资遣的相关问题
时间Wed Dec 15 21:19:33 2010
※ 引述《clara1025 (晴天娃娃~*)》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Salary 看板 #1D2Alll4 ]
: 作者: clara1025 (晴天娃娃~*) 看板: Salary
: 标题: [职场] 资遣的相关问题
: 时间: Wed Dec 15 19:52:10 2010
: 今年三月中旬用政府实习员补助方案进入了这家公司,
: 经过约四个半月,於八月一日转为正职,
: 但公司是以实习员离职後,再以新进人员方式加入。
: 公司规定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 但试用期过後(十月底),公司已要继续观察为由,延长试用期~
: 十一月底公司主管找我约谈,告知我不适任这份工作,
: 希望我十二月份可以主动离职,另谋其他适合的工作
: 想请教大家:
: 1.若我不愿意自动离职,资遣费的期间是如何计算?实习员的那段时间有计入吗?
: 还是只有从转正职的试用期开始计算?
这个可能要打去各县市政府的劳工单位问问
我对这方面也蛮好奇的(我哥也是靠这种方式进去一家生技公司0.0)
不过如果是个人的见解 其实如果企业辅助算是适用期 那就算是用新进员工让
原PO成为正式员工 也因为前後间距不达3个月 所以工作年资都要算进去的!!
所以个人见解原PO的年资应该是 补助方案实习员时间+试用期的时间
对了 适用期解雇劳工也是要给付资遣费的!!
再来是延长适用期 如果就个人的见解来看 8/1以後算是第二次延长
10月底是第三次延长 这一定是违法的延长适用期 照理来说 原PO应该算是正式
员工了才对!!
: 2.我的平均月薪约四万元,但本薪只有一万五,资遣费的算法是否为
: 9/12*0.5*15000=5625(从4月实习员身份开始约略计算,若不包括则更少..)?
要看平均工资的认定 基本上只要具劳务对价性与给与经常性就可以认定为平均工资
原PO可能要调出历月的薪资记录看看 不少公司为了少缴一些税或保险等 都会巧立
名目去让帐面上的薪资看起来很少 如果几乎每个月都有出现的津贴或奇怪的名目
那都可能是薪水假装来的 所以基本上资遣费的计算应该就是月薪四万才对!!
: 3.主管的态度很强硬,一直说服我自动离职,如果我不愿意,但他也不肯资遣我,
: 我应该如何处理?如果主管直接烙下狠话"你明天不用来了",那我应该怎麽办?
: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忙~~!!
一.不给资遣费 打给县市政府底下的劳工专职单位 请主管机关开罚!!
二.再不给钱 打官司 胜诉之後还会附加利息给你!!(5%还6%滚个几年也蛮可观的)
劳工局他们好像还有一些补助可以帮忙劳工打官司 有必要可以再去问问
三.如果原PO真的被认定为正式员工 那原PO甚至可以打官司要求给付打官司这段
期间公司非法解雇的薪水 并且要求再回去继续上班(这个要是打赢了就真的可观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总之 原PO先向县市政府请教看看搂~~
有错还劳烦告知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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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7.69.179
※ 编辑: darimgh 来自: 114.47.69.179 (12/15 21:21)
※ 编辑: darimgh 来自: 114.47.69.179 (12/15 21:22)
1F:推 clara1025:非常感谢!!!<(_ _)>会找时间打电话谘询~很感谢你喔^^ 12/15 22:06